【我为群众办实事】巡回法庭进乡村 普法便民零距离

2021-04-13 19:11
河南

原告臧某家住延津县马庄乡罗滩村,臧某称其在延津县马庄乡罗滩村有三余亩责任田,因国家修路占用了原告三亩责任田,2003年罗滩村村民委员会将马庄乡罗滩村林场苹果园的三亩地置换给了原告,用于补偿因修路占用的责任田,臧某在林场苹果园的三亩地上种植了小麦,2020年11月15日,被告马庄乡罗滩村村民委员会私自将这三亩地全部毁坏,侵犯了原告臧某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求马庄乡罗滩村村民委员会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损失5000元。

该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均在延津县马庄乡罗滩村,且所涉及的是群众们比较关心的土地纠纷,为了方便当事人,4月13日,延津县人民法院位邱法庭来到马庄乡罗滩村就该案件开展了巡回法庭,在群众“家门口”就地审理一起原告臧某诉延津县马庄乡罗滩村村民委员会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多名群众来到现场旁听庭审,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来,延津法院积极回应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将巡回审判作为主动深入基层化解纠纷、减少群众诉累的重要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扩大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范围,将典型案件审理现场搬到乡村社区、田间地头,在将纠纷化解在源头的同时,零距离开展以案释法,帮助老百姓提升法律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巡回法庭进乡村 普法便民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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