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警民接力,鹰隼重返蓝天

2021-04-13 14:05
新疆

“喂,你好,我们这里发现一只鸟,浑身湿透飞不起来了……”新和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值班室内的电话响起。

4月12日10时许,所长喻瑞接到依其艾日克镇一村民求助电话后,就急匆匆地驱车前往现场。经勘查:这只“鸟”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隼。此时的它看起来完全没有了往日的英姿,软绵绵的、警惕地看着众人,原来是翅膀湿透力竭所致,并未受伤。喻瑞立即找来随车带的棉絮铺成小窝,将隼放入其中,剪开的矿泉水瓶子放点水和食物。

经过半天的休养,小鹰隼便恢复了生机。下午3时,喻瑞与所内工作人员一道将小鹰隼放归大自然,小鹰隼又挥动着稚嫩的翅膀,重新飞翔在蓝天里,消失在众人眼中。

近年来,新和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多次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巡护检查工作,使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不断加强,加入保护野生动物行列人员逐年增多,为保护生态资源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供稿:新和县公安局

通讯员:肖湘

蜀黍观察编辑:文文

蜀黍观察审核:朱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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