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朐县公安局城里派出所反家暴成果丰硕

2021-04-13 13:08
北京

近五年,临朐县公安局城里派出所坚持将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作为新时代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警种联动,注重部门合作,在开展普法宣传、处置家庭暴力警情、出具告诫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推动反家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多方宣传造势,让法律深入人心。以往处置虐待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警情、案件,主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条款,但随着家庭暴力事件多发态势,社会关注升级、各界呼声日高,迫切需要出台一部专门法律约束家庭暴力行为,在此背景下,《反家庭暴力法》应运而生。

调查走访知情群众 付华政/摄

2015年,该部法律颁布实施后,城里派出所结合110宣传日、大走访创满意、百万警进千万家、电动车挂牌登记、微信110平台推介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在社会上广而告之,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在人员密集的商场、超市、公园、活动广场等处,采取现场讲解、发放宣传页、解答群众疑问等形式,让群众了解这部法律,懂得什么是家庭暴力,发生家庭暴力行为时通过什么途径解决,如何保护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教育社会群众弘扬家庭美德,自觉抵制家庭暴力行为。动员社会单位广泛参与,利用学校法律知识、安全常识宣讲的时机,组织法制副校长走进校园,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识。通过在沿街商铺、单位企业、广场等醒目位置,利用LED显示屏滚动字幕的方式,配合宣传活动,多法宣传造势,营造良好氛围。对新近发生、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利用现代传媒受众海量、实时高效的特点,及时在网上发布,扩大社会影响。

2019年12月,在处理城关街道某村吴某家庭暴力案件中,通过“临朐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丈夫殴打老婆,临朐公安‘黄牌’警告”的宣传信息,阅读量近2万人,2千多名网友留言点赞,纷纷对公安机关的做法表示支持,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深入社区进行法律宣传 付华政/摄

搞好教育培训,打牢执法办案功底。结合《反家庭暴力法》学习,组织法制员和办案骨干业务培训,逐条解读法律条文,结合实践中可能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辅导,面对面、手把手地传授办案技巧和方法。组织典型案例研讨,由主办民警介绍案件办理过程,所领导进行点评,与会民警人人发表看法和意见。五年来,城里派出所先后组织五个批次的集中培训,培训民警一百余人次。

2020年6月,结合县局开展的“教科书式现场执法规范化培训”,城里派出所把处置家庭暴力作为单独一个类型编写教案,组织现场模拟演练和实战化教学,形象直观地展示该类警情的内容形式、处置流程、注意事项,提高了参加培训学员的规范化处置能力。

全面调查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提起家庭暴力事件,基本上各派出所都有本“老账”,一提起警情发生在哪个小区、哪个村,基本上就能联想到某个当事人,这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家庭暴力事件具有成因长期、复杂性,公安机关介入处置复杂、艰巨性的特点。为全面掌握辖区家庭暴力事件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城里派出所对近五年来的警情进行系统梳理,通过“三合一指挥调度平台”查询关键词、村警务助理汇报情况等方式,掌握重点家庭、重点人详细居住地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性格特点、家庭成员等基本情况。同时,还加强部门协作,与县残联、街道办妇联、民政办、企业工会等单位互通情况、信息共享,将历年来“出名挂号”的重点人作系统梳理,建立专门台账,一并纳入日常管理视野,增强日后工作的精准性、时效性和针对性。经摸排,初步掌握起68个重点家庭信息,弱势群体中有妇女49人、未成年13人,其中60岁以上老人25人、残疾人12人。

重温入党誓词 付华政/摄

加强个案处置,加大打击力度。以往发生家庭暴力警情,由于受害人情绪变化大、亲戚朋友等外界因素干预多,造成当事人前后诉求反转极大,往往是当时坚决要求处理,回头就改变主意,给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带来干扰和困惑。出于构筑和谐家庭关系,缓和夫妻、亲子矛盾的初衷,城里派出所工作中通常采取批评教育、安抚劝和的方法,息事宁人。这种处理方法和方式,治标不治本,强势一方当事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对法律没有敬畏意识,导致违法行为反复发生,甚至变本加厉,不利于该类警情案件的根本、有效处置,社会效果很差。

《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后,办案民警手中又多了一把“尚方宝剑”,实施打击处理有了依据、有了底气。五年来,城里派出所先后受理12起家庭暴力警情,对事实清楚、主动认罪认罚的,在固定相关证据后,给嫌疑人下达家庭暴力告诫书;将顽固不化、多次殴打家人的8名嫌疑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打击了违法嫌疑人嚣张气焰。

有了法律的保护伞,受害人不再忌惮嫌疑人的加害,人身安全有了可靠保障,主动维权的意识也强了。嫌疑人受到训诫处理,明白了家暴行为不再是以往“过家家”式的打打闹闹,要付出经济或人身自由上的代价,主观上认识到错误和危害性,言行上有了收敛,家暴行为得到有效遏止,收到良好法律效果。

注重情法交融,追求长期效果。家庭暴力成因复杂,每起家庭暴力背后都有其特殊性、唯一性。有个人精神原因造成的,有家庭贫困造成的,有性格脾气不和造成的,有家庭变故造成的,等等不一,几乎没有两种完全相同的情况。

实践中,城里派出所既注重法理前置,对一切违法行为不姑息、不迁就;同时,又充分考虑到家庭这一特殊社会单元,家庭暴力这一特殊违法形态,兼顾情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工作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引导,化解矛盾,力求从源头和根本上妥善处理家庭暴力问题。对于生活困难家庭,城里派出所及时向村委、街道民政办反映情况,符合条件的,帮助其申报贫困户或低保户;对儿女辍学或入学有困难的,申请学校免除相关费用,给予相关优惠;对性格孤僻、“一根筋”,存在沟通障碍的,动员亲属、社区干部上门,实施心理干预;对嗜酒成命、游手好闲、陋习难除的,安排社区民警、警务助理走访,不时上门提醒,督促落实矫治措施。

五年来,城里派出所处理的家庭暴力警情中,顽固性事件当事人行为得到明显改善,偶发性事件当事人一次性纠治,没有引发投诉、上访等问题,没有升级为恶性暴力案事件。帮助其中6户困难群众脱贫,让3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5个濒临破裂的家庭重归于好,取得反家庭暴力斗争阶段性成果。

作者:王庆秀 张军民

原标题:《山东临朐县公安局城里派出所反家暴成果丰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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