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英模 | 甘做司法路上的“燃灯者” ——记武陟县人民法院张小亮先进事迹

2021-04-09 21:14
河南

张小亮,男,1982年5月出生,汉族,河南武陟人,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武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曾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获“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张小亮,2006年到武陟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0年通过竞争上岗,担任沁南中心法庭副庭长。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武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工作期间,多次被院内评为“先进个人”,2011年至2012年被县法院推荐到省高级法院挂职锻炼,2013年至2015年,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评为“全市十大优秀法官”,获“河南省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2017年被焦作市委政法委评为2015-2016年度公正廉洁执法先进个人,2018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2019年荣立“个人二等功”,2020年,他带领的民事审判庭被武陟县政法委评为“人民满意所队庭室”;2021年2月,他带领的民事审判庭荣立集体三等功。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锐意进取,爱岗敬业,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妥善处理矛盾 脚踏实地办案

张小亮同志刚开始从事审判工作就在基层法庭,基层法庭主要解决婚姻、赡养、子女抚养、标的较小的债务案、土地承包、宅基纠纷以及承包合同纠纷案,直接关系到生活在最基层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安定与否,同时直接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如何处理好每一起案件,维护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张小亮在审判工作中探索出了一种工作方法,就是在庭审前后,随时随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找准问题存在的症结,弄清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做透。就案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当事人信服,促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担任民事审判庭庭长后,除处理好庭室日常事务以外,更是以身作则,带头办案。2020年,张小亮审判团队受理一审民事诉讼案件230件,审结225件,结案率97.83%。2020年初,为适应疫情大环境,他积极推进网上办公办案,开展网上开庭、网上调解工作;疫情过后,多次走访辖区企业,了解企业需求,宣讲法律知识;为查明案件事实,方便当事人诉讼,他多次开展巡回审判、进行现场勘验,赢得当事人的诸多好评。如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起诉开发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开发公司在小区规划的消防通道出口处私自加设墙垛及铁栅栏大门,引起业主不满,提起民事诉讼。张小亮拿到案件后,为查清案件事实真相,多次进行现场实地勘验,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依法判令开发公司拆除墙垛,按照规划图纸恢复原貌。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向他送来了“为民办事,公正廉洁”的锦旗。

正确适用法律 优化营商环境

随着社会经济成分、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多样化,利益冲突不断出现,各种纠纷大量增多。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同时市场经济又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也不可能发展。诚信无形,却可以经天纬地;诚信无色,却可以耀人眼目;诚信无味,却可以在上下五千年、纵横海内外散发出醇厚的芬芳。无形、无色、无味的诚信有着撼人心魄的力量。但在民事活动中,某些民事主体不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违约的情况频发,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了维护当地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在审理各类案件时,张小亮严格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和公正、公平原则,正确行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充分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完善,维护了人民法院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对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提高调解能力 践行司法为民

张小亮多次组织干警进行法制宣传,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向群众宣传普及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排查化解矛盾,使群众遇到矛盾纠纷时,主动找法官寻求解决办法,实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少打官司、不打官司”的效果。把党的“群众路线”精神融入到民事审判工作中去,贯彻“案结事了”的司法理念,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始终,不断提高纠纷化解能力,对有信访可能的案件,进行庭前重点调解,缓和双方矛盾,降低信访可能,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需求。2018年,张小亮被市中院授予“调解能手”的称号。

坚持廉洁执法 维护当事人权益

张小亮常借用古人的话警示自己:“民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公生明,廉生威”,“欲不可纵,纵必成灾”。多年的法官生涯,使张小亮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无愧于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他深知手中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是人民交给的,而不是用来换取名利的工具。他时常提醒自己,只有公正廉明,才能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才能巩固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他常说,法官应始终秉持着一颗公正之心,要做到人情说不倒,权力压不倒,金钱买不倒。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锐意进取,爱岗敬业,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绩,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他忠诚实践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纠纷;用真情和智慧,悉心化解纠纷,为辖区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团结,做出了突出贡献。

原标题:《政法英模 | 甘做司法路上的“燃灯者” ——记武陟县人民法院张小亮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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