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佳木斯市公安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公示

2021-04-09 17:00
黑龙江

佳木斯市公安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有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佳木斯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顽障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现将佳木斯市公安局顽障痼疾专项整治清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

二、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五、违规取保候审、行政拘留不执行;

六、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窗口服务不规范。

我们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对我们改进工作提出意见。您可拨打电话0454-8298173或致信邮箱: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88号(佳木斯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402室),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

佳木斯市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原标题:《【教育整顿】佳木斯市公安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清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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