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牡丹江市区不系安全带及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的通告
2021-04-09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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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按照黑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自2021年4月15日起,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牡丹江市区范围内,对驾驶、乘坐机动车不系安全带及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市区所有电子卡口对驾驶、乘坐机动车不系安全带及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对被抓拍并确认违法的机动车进行如下处罚:
1、驾驶机动车不系安全带罚款50元,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罚款20元;
2、驾驶机动车接打电话罚款50元,驾驶证记2分。
相关违法行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二一年四月八日
来源:牡丹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原标题:《关于对牡丹江市区不系安全带及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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