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感 | 《家事如天》观后感(一)

2021-04-06 19:34
吉林

双辽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侯建美

原生态法治纪录片《家事如天》近期在央视热播,观影后感触颇多。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这部纪录片真实地记录了我们在平时的调解工作中,面对的各种家长里短、是非恩怨,实属不易。作为人民法院队伍中的一员,我们如何更好地履行审判职能,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这是我们在办理案件时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家事案件,一般是指涉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矛盾纠纷的案件,像婚姻案件、赡养抚养案件、遗产继承和析产案件、收养关系案件等。家事案件的法律关系往往并不复杂,但为何法律关系如此简单的事情还要提出诉讼,这说明什么?说明矛盾很大,甚至容易激化。这样的案件除了考验法官的业务能力,更考验法官化解矛盾的能力。如何在离婚案件中把有裂痕的婚姻修补好?或者让死亡婚姻和平解体,法官在前期的调解或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又如田地变坟地这一案件中,如何让叔侄既能摈弃前嫌,又让事情得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法官在其中的努力不可或缺;还有那个催要欠款反被打的秦女士,对于法官而言,更不是一判了之的事。

在调解工作中,我有一个很深的体会,有些当事人不仅法律知识欠缺,对审判程序也有许多误解,在处理家庭矛盾时盲目冲动,会出现一些不理智的过激言辞和行为,严重影响法官办案的进度和效果。但从当事人的角度看,如果法官对矛盾重重的家事案件不去了解矛盾根源,不用心化解矛盾,而是机械地依据法律规定判决,也将会给双方当事人的家庭和社会带来许多不安定因素。而且家事案件在实际处理当中,很可能受限于事实认定的不确定性或法律适用上的局限性,以一纸判决解决问题,远远不及调解更便捷、更适合此类案件。因此,针对家事案件的调解,能够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地化解矛盾显得尤为重要。

铁东区人民法院政治部科员 李莹莹

《礼记·大学》:"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本就是我国传统的价值取向。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出的《家事如天》四平篇,让我感受到血缘、姻缘、“债”缘的问题纠葛,足以看出,家事确实大如天!影片凝练紧凑的情节,记录着梨树县孤家子法庭家事法官在以情释法解纠纷中所付出的心血、真诚与智慧。法官真诚希望当事人在案结事了的同时,能够握手言和。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件婚姻案件,一对夫妻携手走过十个年头的婚姻生活后,却难逃命运的捉弄。二人于2010年登记结婚,没过几年就因闹矛盾离婚了。虽然两人选择了复婚,但是夫妻感情仍未得到改善,并因生活琐事频频产生矛盾,导致双方分居生活。丈夫再次要求离婚,妻子表示同意,并选择抚养两个孩子中的大女儿,但认为抚养女儿期间产生的债务应由丈夫偿还。“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曾是这对夫妻抱有的美好祝愿。然而面对不可调和的家庭矛盾,以及破裂的夫妻感情,双方有着自己的选择,家事法官在处理婚姻案件时该如何保护弱势方女性的利益呢?

铁东区人民法院为更好地保护妇女生存、发展、婚姻自由等合法权益,积极开展“绿色诉讼通道”,对涉及家庭暴力和抚养问题的案件,实行特事特办,急案急办;对经济确有困难、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实施司法援助,并缓、减、免诉讼费用。

法官有针对性地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家事审判团队聘请优秀的妇女干部为人民陪审员,在合议案件时认真听取她们的意见,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权益。始终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审理案件时不以简单分割财产的思维处理纠纷,而是多元化解矛盾,尽可能减少家事纠纷对当事人带来的身体伤害和精神痛苦。宣判时注重理、法、情的结合,明确告知当事人在思想认识、行为举止上应注意的问题及不遵守法律会产生的严重后果;结案后将法庭教育延伸到生活中,努力实现一次诉讼受益终身,减少妇女庭审的后顾之忧。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期盼,但是,既然不能携手相伴一生走下去,双方也要放开胸怀,迎接属于自己的生活!

原标题:《观感 | 《家事如天》观后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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