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恶意打这个电话将被追责!

2021-04-04 13:34
山东

安全生产无小事

近日,区应急管理局

采取“暗访”的方式

对12345热线举报的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

近日,接到12345热线举报,有企业私藏违禁品、易爆炸品,无证使用危化品生产。接到举报后,区应急管理局采取“暗访”的方式,对被举报企业进行了突击检查。经现场核实,未发现藏匿的违禁品。

据了解,在2020年12月份,区应急管理局也曾接到关于该企业的类似问题举报件。当时,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专门工作组,联合镇应急中心执法人员多次对该企业进行“暗访暗查”,但并未发现举报件中提及“无证生产双氧水、火碱等化工产品,产生刺激性气味”的情况。在调查过程中,区应急管理局工作组调取了该企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检验报告和环评资料,并对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问询笔录,发现该企业生产过程中确实使用少量的危化品亚硝酸钠、双氧水、火碱。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规定,亚硝酸钠、硝酸钙、双氧水(过氧化氢)属于危险化学品。对于危化品的使用管理,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方需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一是列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适用行业目录的化工企业;二是达到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

该被举报企业属于建材生产企业,不属于化工企业;使用的亚硝酸钠、双氧水、火碱没有列入《危险化学品使用量的数量标准(2013年版)》当中,不存在使用量的限制规定。综上所述,该企业无需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经调查核实,以上两次热线举报均为不实举报。“安全生产热线”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于个人目的,恶意举报,无故占用行政资源既是不道德的不法行为,更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不负责任,必须制止。对类似的恶意举报,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将联合“热线”办公室、公安机关展开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安全生产热线”无小事,需实事求是、依法、理性举报。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

深入一线扎实推进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4月1日,区委书记王世波到迎宾路以南原204国道两侧至大连路区域(日照街道辖区)调研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推进情况。

▲3月29日,区委副书记、区长刘祥龙现场调研矿山治理项目。

▲4月1日,区委常委、副区长邵明法带队到山东比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检查。

▲3月27日,市公安局副局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刘军到南湖镇督导森林防火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

▲3月24日,副区长王利侠到达美希尔顿、健康产业楼、华润中心木棉花酒店等包保重点项目现场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

▲3月29日,副区长申洁带队现场督导住建和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3月15日、16日,副区长厉彦宝到海曲小学和日照市永泰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东港分公司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3月17日,副区长潘振华登临渔船检查海洋渔业安全生产。

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筑牢企业生产“安全屏障”

守护百姓安危

原标题:《注意!恶意打这个电话将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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