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柏法院(石咢)嘉法庭诉前调解一起换房纠纷

2021-03-31 16:23
云南

“太感谢苏法官了,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难题,为法院高效办理案件点赞”,周某高兴地跟法官说。3月26日,双柏法院石咢嘉法庭快速调处一起建档立卡贫困户私下交易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纠纷,涉案标的总额达101000元,当事人口头反映问题,法官迅速召集双方进行诉前调解,仅在一天之内就将纠纷化解在法庭之外,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情怀。

2021年3月26日,周某手持1份房屋交换协议向法官反映:甲乙双方均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周某获得县城安置房一套,周某某获得镇安置房一套,后双方私下签订协议,约定将房屋互换,并由镇上安置人员周某某支付县城安置人员周某房屋面积差价款88000元,后双方依约入住。不久,双方被相关部门责令立即对该行为进行纠正,但双方在村委会主持下进行调处,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便找到法院。

苏法官在听取当事人的来意后,决定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诉前调解,并向双方宣讲关于严禁违规转让租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政策规定,周某某认为,自己已支付房屋差价款88000元的,房屋就是自己的,若现在要返还房屋,对方必须赔偿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对经济损失的数额发生了严重的分歧。苏法官边讲脱贫攻坚政策规定,边讲法律规定,通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解除之前签订的房屋交换协议,对损失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场返还房款并各自归还房屋钥匙。

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是基层人民法官的职责与使命,我们要始终秉承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忠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做一名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好法官作为执法办案的标准,尽心竭力办好每一起案件,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

双柏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2021年第61期(总804期)

2021年3月31日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柏法院(石咢)嘉法庭诉前调解一起换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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