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把群众的“烦心事”装进心里

2021-03-31 17:23
黑龙江

刘某的母亲程某今年71岁,本该安享晚年的她最近却有一件“烦心事”一直萦绕在心头……

解决群众“烦心事”

1996年,程某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法院铁南法庭起诉离婚,经调解与其丈夫解除婚姻关系。近日,程某欲将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进行买卖过户,但在办理房屋买卖过程中,相关产权部门告知程某需要提供证明目前婚姻状况的材料,这可让程某“挠了头”,由于自己当年的粗心,该民事调解书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存在错误,无法证明她的婚姻状况,当年办案的法官也早已不在龙沙区法院。程某的女儿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通过电话联系到了龙沙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王颖(当年负责该案件的书记员),表明自身情况并急切地询问是否能够办理相关证明材料。

王颖详细了解了事情经过并得知程某和刘某在外地居住,往返齐齐哈尔市的时间有限,王颖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过多番查阅档案,确认情况属实后迅速做出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等相关材料交给了程某的女儿刘某。刘某拿到材料后高兴地说:“真的没想到,我只打了一通电话就解决了这么着急又麻烦的问题,这还是20多年前的案子呀,当时的法官也不在龙沙区法院了,多亏了王法官热心帮忙,这么顺利就拿到了证明材料,帮我和母亲解决了烦心事!”

带着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刘某顺利地帮母亲办理好了房产过户手续。3月31日,刘某来到龙沙区法院将一封感谢信送到了王颖的手中,她眼中闪烁着泪光说到:“谢谢王法官,办理证明期间,多次打电话耐心地指导我怎么提供辅助证明材料,我的心里真的暖暖的!”

一封感谢信,不仅体现了群众对法官高效办案能力的赞誉,更激励着每一位干警立足岗位、忠诚履职的信心。今后,龙沙区法院将继续把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落实到审判工作中,努力在案件办理的每个环节体现出司法的温暖,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用真心排解民忧,以实际工作来检验教育整顿的成果。

原标题:《【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把群众的“烦心事”装进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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