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丨3月1日施行!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2021-02-26 17:21
河北

2月26日,记者在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3日通过,将于2021年3月1日施行。

《条例》制定的背景

2019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将《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列入了年度立法计划。《条例》由市文明办起草,经八届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请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随后经过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期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书面、公告、座谈等形式广泛征集了各方面意见建议,召开了立法听证会和省、市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并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文明办的意见,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和其他各方面提出的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条例(草案)》进行多次修改,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三次统一审议提出《条例(草案)》建议表决稿,报市委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2020年12月3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金昌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审查,并作出批准决定。

《条例》制定的必要性

1.制定《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

2.制定《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创新社会管理、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城市的重要内容。

3.制定《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深化和巩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推进社会文明法治的内在要求。

《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设总则、行为规范、鼓励与支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四十二条。第一章为《总则》共8条,主要规定了文明行为促进的适用范围和工作机制;第二章为《基本行为规范》共13条,主要规范了爱护公共环境、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社区公共环境和秩序、倡导简约文明生活方式、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就医、文明上网等文明行为内容;第三章为《鼓励与支持》共9条,对应当倡导鼓励的文明行为作了规定;第四章为《实施与监督》共6条,规定了各有关部门、单位组织和个人的应该履行的职责和行使的权力;第五章为《法律责任》共5条,明确了实施不文明行为的行为人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第六章为《附则》共1条,规定了《条例》的生效时间。

市文明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金川区委宣传部、金川区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向媒体介绍了《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问题。

答记者问实录

1.市司法局

问:条例马上要贯彻实施了。请问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

答:我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即将贯彻实施,这是我市制定的重要地方性法规。结合司法行政部门职能,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做好宣传发动落实普法责任。要将《条例》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和今年的普法宣传计划、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监督指导协调县(区)和各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条例》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家庭“八进”活动,全面贯彻《条例》、深入学习《条例》、广泛宣传《条例》。二是利用媒体普法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立体化宣传,不断扩大《条例》社会覆盖面和知晓率。开展网上《条例》施行暨“我承诺、我宣誓、我签名”活动,努力提升社会文明度,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文明、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的强大声势。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确保实施效果。实时监督各部门执法活动,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理,通过执法纠正违法行为,处罚违法行为,督促群众文明行为习惯养成。

2.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问:《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了文明出行的基本规范。请问我市公安交管部门今后将如何治理违反规范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答:文明交通既是《条例》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文明创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与广大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公安交管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全力宣传好、贯彻好《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一步将全警发动、全力以赴,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条例》的宣传引导。交警支队将把《条例》的宣传与日常路面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七进”交通安全宣传以及驾驶员安全教育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打造全覆盖、立体式、全媒体、常态化的宣传模式,以广大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持久、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和内容普及,积极营造人人宣传、人人践行的良好氛围,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条例》奠定群众基础。

二是严格依法执行《条例》。《条例》的贯彻实施需要执法管理部门依法、严格管理进行保障。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坚持“严”字当头,重拳整治机动车“三乱”(乱停车、乱变道、乱调头、乱用灯光)“三超”(超速、超员、超载)、“三驾”(酒驾、醉驾、毒驾)、“两闯”(闯红灯、闯禁行)、“一线”(不礼让斑马线)“一带”(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手机、隔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同时,加强非机动车(电动车)和行人管理,采取文明劝导、集中整治等措施,依法严查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行人翻越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立法律规矩、正尊法风气。深入开展“遵规礼让·畅行金昌”文明交通提质行动和“礼让斑马线”系列活动,持续打造“车让人、人快走”金昌名片,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文明意识,形成文明交通持续共建共治共享的格局。

三是提升素养做到文明执法。广大交通民警既是执法者也是交通参与者,要带头学习、自觉践行《条例》。在全市交通民警中推行文明执法,自觉遵纪守法、抵制交通陋习,充分释法、深入讲法,以人民警察文明执法的行为树立文明标杆,教育引导执法对象遵守《条例》,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树立金昌公安交警良好社会形象。

我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贯彻实施,既需要我们相关职能部门强化管理,更需要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在此,我也发出倡议,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文明促进条例各项规范要求,进而实现我市遵规礼让·畅行金昌蔚然成风,交通秩序更加井然有序、安全畅通!

3.金川区

问:金川区作为市辖区,如何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着力点在哪些方面?

答:《条例》的出台,对金川区开展城市管理治理、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具有里程碑意义。作为市辖区,我们既是《条例》实施的执行者也是受益者,就贯彻落实而言,我们主要从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和开展专项治理等方面着手。

一是多措并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文化活动场所、党群服务中心、道德讲堂、市民学校、农民夜校等场所,组织编排小戏小曲、快板说唱等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文明行为引导,以《条例》为基准,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餐饮、文明上网、文明劝导等系列文明实践活动,持续深化文明礼仪规范,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自觉学礼知礼、懂礼讲礼、行礼传礼,让更多市民成为《条例》的拥护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二是依据《条例》开展专项治理。统筹协调各执法主体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开展集中治理行动,聚焦存在的突出不文明行为,坚持从小切口入手,重点抓好禁焚治理、拆违治乱、乱扔烟头治理、高价彩礼治理、封建迷信及低俗活动治理、不文明养犬治理、不文明祭祀治理、文明礼让等专项行动,该警告的警告,该罚款的罚款,该处分的处分,这既有利于鼓励市民向善向好,又有利于惩戒各种不文明行为,减少社会治理成本,这是常态化文明建设的一个法规保障,也是广大市民的期盼。

三是实施《条例》贯穿各类创评活动中。把《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纳入各类争先创优和典型选树之中,注重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推动《条例》落地落实落细,真正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成为广大群众的共同行为准则。

记者:郭鑫 张玉龙

原标题:《新闻发布丨3月1日施行!金昌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