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三星堆遗址启动保护立法

红星新闻
2021-02-26 09:50

三星堆遗址此前出土的金面人头像。

近期,三星堆遗址考古发掘正在紧张进行,三星堆博物馆向全球征集新馆设计方案,与此同时,三星堆遗址保护立法也正在开展。2月24日上午,《德阳市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举行。

2月24日上午,德阳市文旅局组织召开《德阳市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会议邀请了德阳市和广汉市两级相关职能部门、法律专家以及广汉市三星堆镇、南丰镇政府和村民代表等20余人参加听证。

当天,在听取《条例(草案)》起草背景、起草过程、起草思路、主要内容等后,与会代表结合各自实际,围绕《条例(草案)》的机构职责、保护区划、建控地带、考古发掘等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星堆遗址建设管控地带,新建建筑物的报批;三星堆遗址保护范围内禁止行为的界定、标准;建控地带、遗址核心保护区内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农房、道路的建设管理等,是听证会讨论的热点。

听证会现场。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载明,三星堆遗址保护区划包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划分为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三星堆遗址的保护和管理,实行规划保护制度。在三星堆遗址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与遗址保护、利用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耕作不符合三星堆遗址保护规划要求、危害地下文物安全的植物、作物。在三星堆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遗址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遗址环境风貌不相协调、不符合三星堆遗址保护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据了解,为起草《德阳市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专家建议稿》,德阳市人大组织开展调研并先后赴杭州、芜湖和南京学习借鉴文旅融合发展和历史遗址保护立法经验。三星堆遗址启动保护立法,重点将解决“保什么”“谁来保”“怎么保”“怎么用”,并将全面提升三星堆遗址保护管理的水平。

(原题为:《三星堆遗址启动保护立法:拟规定保护范围内不得新建与遗址保护、利用无关建筑》)

    责任编辑:徐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