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关于潜山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乡村振兴巾帼带头人、最美妇联执委、最美家庭先进典型的公示

2021-02-24 17:48
安徽

根据《关于开展潜山市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潜妇字【2021】1号)、《关于推荐2020年潜山市最美家庭的通知》(潜妇字【2020】12号)文件要求,在各单位推荐和评选审核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拟表彰三八红旗手58 名,三八红旗集体3个,乡村振兴巾帼带头人 9 名,最美妇联执委5名,最美家庭60户。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2日),如对表彰对象有异议或存在其它问题,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原标题:《【公示】关于潜山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乡村振兴巾帼带头人、最美妇联执委、最美家庭先进典型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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