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3月底前推出全国统一“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

孙韶华/经济参考报
2021-02-24 13:39

经济参考报消息,2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启动“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在发布会上介绍,税务总局已经研究确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广“首违不罚”制度,拟于3月底前发布包括税务登记、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发票开具等在内的第一批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纳税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情节轻微,并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原题为《税总:3月底前推出全国统一“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

    责任编辑:周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