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法院:兄弟法院协助执行,连夜异地扣押车辆

2021-02-09 14:52
湖南

2月7日晚11点,江永县人民法院在宁远县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成功扣回一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

释明法律依据

2018年2月,聂某友在中国邮政银行江永支行办理车贷,归还部分本息后未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中国邮政银行江永支行遂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聂某友归还中国邮政银行江永支行本金90477元及相关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聂某友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江永法院通过网络查控依法查封其名下车辆。

扣押涉案车辆

2月7日下午,执行法官接到相关线索,被执行人聂某友的车辆出现在宁远县中和镇,为尽快扣押车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江永法院决定立即出动执行。考虑到异地执行,江永法院向宁远法院提出协助执行的请求,得到了宁远法院的大力支持,抽调5名干警鼎力支援。找到被执行人的车辆后,执行干警向现有“车主”出示工作证并说明来意,耐心释明法律依据,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使“车主”主动配合清理车内物品,并将车钥匙交给法院。

年关将至,江永法院主动服务全县经济大局,利用被执行人回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开展“涉金融行业”专项执行行动,此次连夜异地扣押车辆既是专项执行行动的一个缩影,也体现出兄弟法院通力合作取得的执行成果。

原标题:《江永法院:兄弟法院协助执行,连夜异地扣押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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