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个醒!春节期间梅州这些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2021-02-05 11:18
广东

春节临近,过度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将可能对我市空气环境造成污染。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巩固我市近年来取得的大气污染治理成果,春节期间,我市将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广大市民务必做到禁燃区域范围内不碰烟花,禁燃区外少放或不放烟花,提倡环保方式过年。

近三年梅州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多次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近三年的梅州城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

2018年春节期间,由于大量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及宣传、管控措施不到位,我市连续出现污染天气,其中当年2月16日(大年初一)出现严重污染,污染指数达292,最高峰值为430,为全省之最,全国第六高位。

2019年,为做好春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市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并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禁燃限放管控工作。当年春节期间(除夕至初六)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为4天为优,2天为良,1天为轻度污染,消除了中度以上污染天气。

2020年我市再次扩大城区禁燃区域。2020年春节期间环境空气虽出现轻度污染,但较2019、2018年比有改善,消除了重度及中度污染天气。

今年梅州城区禁燃范围未调整

记者了解到,2021年春节梅州城区禁燃范围未作调整,与2020年城区管制范围相同。

根据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16日印发、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的《关于扩大烟花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梅市府【2019】28号)文件,梅州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为:

(一)东起长深高速城东出口经周溪河→老铁路桥(周溪村入口)→周溪村道→富乐花园→新规划大道(入千佛塔老路口)→东岩背村道→莲塘尾村道→S223线→芹洋半岛沿梅江河岸→罗乐大桥→东升工业园新规划大道(包含东升工业园区)→工业园新规划大道与S333线交汇处;

(二)南起东升工业园新规划大道与S333线交汇处→西阳镇与三角镇行政区域交界→三角镇全部行政区域→三角镇与长沙镇交界处(路人坑桥)→梅江河东岸→沿梅江河东岸→梅龙高速梅江大桥→梅龙高速→程江枢纽;

(三)西起程江枢纽→长深高速→长深高速城北互通;

(四)西北起长深高速城北互通→长深高速→长深高速城东出口。

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另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禁燃范围内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市民若需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应到禁燃区域外的正规零售点,正规零售点显著位置应悬挂有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梅江区、梅县区应急管理局已对城区禁燃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停止发证。没有许可证的零售点,都是非法经营。

烟花爆竹危害大  倡导绿色过年

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可能酿成火灾事故,造成大量安全隐患,还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身健康。

1月28日,梅县区扶大高管会铁炉潭程江河堤边发生火灾。原来,两名小孩拿着大人购买的36元爆竹到河堤边燃放,因植被干燥,火星不慎引燃草坪且往四周蔓延,造成河堤草坪、路灯、文化牌等设施被烧毁,损失价值达8万余元。销售者和购买者因违反国家规定买卖、使用危险物质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燃放烟花爆竹还会造成水体、土壤、噪音等污染。烟花爆竹在燃放时所产生的噪音分贝大,影响人的正常休息。燃放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鞭炮碎屑严重影响环境卫生,也给城市清洁造成负担。此外,鞭炮碎屑中的残留物、粉末等所含有的砷会对水体、土壤造成污染。

又是一年春节时,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在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在禁燃区外提倡少放、不放烟花爆竹,选择贴春联、挂灯笼、摆鲜花等文明低碳环保的方式来欢度春节,共同维护节日环境。

关于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新春佳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但是,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身健康,甚至可能酿成火灾事故,造成大量安全隐患。为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建“美丽梅州·美好家园”,大力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让梅州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过一个喜庆祥和、平安健康的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一、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贴春联、挂灯笼、摆鲜花等文明低碳环保的方式来欢度春节。

二、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朋友敢于向周围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说“不”,若发现未经允许私自销售或燃放烟花爆竹的,请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

三、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朋友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

禁放工作人人有责,文明创建惠及大家。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安全!

梅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各县市禁燃区域

【兴宁市】

一、区域内禁燃范围:

东从官汕四路鸿源大道口,沿官汕四路转入文峰一路,再沿文峰一路至宁新安置区转入兴宁大道,沿兴宁大道至国防线(S225线)高速公路西出口红绿灯路口;

南从国防线(S225线)高速公路西出口红绿灯路口至兴南大道路口,沿兴南大道转入西灌沟进入兴将路,沿兴将路至官汕一路路口;

西从兴将路官汕一路口转入官汕一路,沿官汕一路转入环卫所、球阀厂、农械厂外围墙,沿环卫所、球阀厂、农械厂外围墙转入官汕一路至电机厂路口,官汕一路电机厂路口至电机厂门口沿电机厂围墙至乐仙河,沿乐仙河堤至宁江河口;

北从宁江河沿江东路鹅湖温屋至经典名城外围墙接外围墙小道至宁江北路转老铁路街,沿老铁路街、实验学校围墙、书香门第北围墙转入兴田二路东灌沟,再沿东灌沟至机场路、宁发二路、新兴雅苑北围墙接新兴雅苑东区至东灌沟转官汕四路鸿源大道口。

以上禁燃范围红线外50米内一并列入禁燃范围。

二、城市规划区道路两旁(从路肩算起50米以内)的禁燃范围:

1. 官汕四路文峰一路口至官汕四路文峰四路口,人民大道文峰一路口至文峰四路口;

2. 人民大道与兴将路交叉红绿灯路口至五里路口;

3. 机场路宁发二路口至北环路口;

4. 官汕一路电机厂路口至管岭物资市场路口。

三、在以上禁燃范围外,城市规划区内的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住宅小区、商场等公共场所全部列入禁燃范围。

【五华县】

一、禁燃村

莲洞村、大湖村、澄湖村、七都村、大布村、大岭村、员瑾村、犁滩村、罗湖村、工业园、坝美村、黄井村、上坝村、下一村、下二村、河口村、高榕村、增塘村、走马村、苑河村、苑堂村、澄塘村、协和村、良美村、河尾村、平湖村、黄湖村、宝瑞村、沙渴村、太和村、东溪村、下村、联长村(部分地段)、枫林塘村(部分地段)。

二、禁燃烟花爆竹种类

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包括各种鞭炮、拉炮、摔炮,各种烟花、火箭、魔术弹、地老鼠等烟花爆竹制品及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范围

1.  县城禁燃范围

(一)北边界线从长乐大桥往北至梅江河与利坑水沟交界处、再沿利坑村道、平湖小学、枫林塘村红绿灯路口、环城大道至济广高速水寨出入口;

(二)西边界线从济广高速水寨出入口沿济广高速至横陂高速出入口、水安路新老两路交界处;

(三)南边界线从横陂高速出入口沿济广高速、兴华高速与水梅路交叉路口;

(四)东边界线从长乐大道往北经富胜实业、黄湖水库、天云岭、长乐大桥连接线至长乐大桥;

2. 上述禁放区域内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集体、私营企业等)、商贸区、公园广场、学校以及居民住宅区均列入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范围。

【大埔县】

县城城区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包括各种鞭炮、电子爆竹、拉炮、摔炮、烟花、火箭、魔术弹、鱼雷、地老鼠等)。

禁区范围为县城城区正面第一重山内,即:

(一)东起陈牙陂S221新线路口沿S221新线(过境公路)至坳下、高圳;

(二)南起坳下、高圳,至南环路、葵坑口、粮食仓库、实验小学、大安入口;

(三)西起大安入口、文化中心、璜腾坑、旅游服务中心、锦绣山水城居民小区、仁和大桥、长寿公园;

(四)北起仁和大桥、长寿公园、丽水湾居民小区、河头、下坜、燕坑北岭移民村、岭下,至陈牙陂S221新线路口。

【蕉岭县】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

一、南起东山范围的“杨子宫”往北沿大行山脚至溪峰河与高速公路交界处,沿高速公路往北至桂岭大道北五巷与高速公路交界处;

二、东起桂岭大道北五巷与高速公路交界处,往西沿桂岭大道北五巷至桂岭加油站(红岌加油站)沿205国道往北接桃源东路(北);

三、北从桃源东路(北)往南沿桃源东路(南)至溪峰河出口;

四、西从桃源东路(南)溪峰河出口沿溪峰河往东至黄田渡槽沿东干圳水泥小路至新欣路口过国道沿县交警大队南侧的小溪至“杨子宫”止。

【平远县】

一、烟花爆竹禁放区范围

东起环北路与平城北路交汇点,沿平城北路接入柘东路,沿柘东路至车上大桥,车上大桥沿大柘河至超竹河出口,超竹河出口沿超竹河至电威水泥厂东南侧超竹河位置;

南起电威水泥厂东南侧超竹河位置沿城南32米规划道路连接线接入国道206线,国道206线往西沿32米国、省道连接线接入省道225线,沿省道225线往南至工业园道路出入口,工业园道路出入口沿工业园主干道接入省道225线,省道225线与工业园主干道交叉点,沿省道225线往石正镇方向至省道225线与济广高速公路交叉点;

西起省道225线与济广高速公路交叉点,沿济广高速公路至济广高速路环北路出入口,往东北方向接大水坑河,沿大水坑河至平岗路与大水坑河交叉点;

北起平岗路与大水坑河交叉点,沿平岗路至环北路与平岗路交叉点,环北路与平岗路交叉点沿环北路至环北路与平城北路交叉点。

二、在重大的节日和庆祝、庆典活动中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由主办单位向县公安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梅州日报记者:梁志航

编辑:张晓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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