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噪制噪”不可取!招远一男子使用“震楼器”被警方处罚

2021-01-27 09:20
山东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该和谐共处,相互帮助。可招远市某小区内有对邻居却闹得不可开交因楼上经常发出噪音影响休息,楼下小伙买来“神器”予以反击把民警都闹来了。

邻里相处应和谐,莫因小事起争执

“喂,110吗?我家楼下邻居又制造噪音影响我休息,你们赶快来看看吧!”

“喂,110吗?我家楼上邻居在家拖凳子,故意跺脚,影响我休息!”

近日,市公安局泉山派出所连续多次接到某小区这两家邻居的报警,每次民警到达现场后,反应的都是因不满对方家中产生噪音而引发的系列问题。

处警民警也多次规劝双方,邻里之间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不要为这点小事争执不下,伤了邻居之间的和气。但是,由于积怨已久,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却始终未能完全根除两家矛盾。

按个“神器”来解气?不但损人又害己!

19日,泉山派出所再次接到报警称,楼下邻居家里可能安装了“震楼器”每间隔一段时间就会发出咚、咚、咚、的噪音。民警到达现场后,果然在楼下栾某家中依法查获一台正在工作中的“震楼器”。

经过民警审查,栾某承认,其因不满楼上邻居噪音,为了“解气”便从网上购买了“震楼器”,每天上班后就将“震楼器”开启。

民警当场将“震楼器”予以没收,并再次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栾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道歉。同时,楼上住户也表示,以后在室内活动会多加注意,尽量减少噪音的产生,最终双方握手言和。但是,由于栾某涉嫌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警告处罚。

邻里之间发生噪音纠纷应该相互理解,相互沟通才是解决之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理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对于故意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处罚;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将对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以噪制噪”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有可能受到法律制裁。(今日招远记者 原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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