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公告及任免名单

2021-01-26 12:57
辽宁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陈求发、张兴奎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陈求发请求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张兴奎请求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上述2人的辞职请求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崔枫林辞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崔枫林请求辞去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崔枫林的辞职请求。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姜有为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二、决定任命王力威为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学群辞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已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任职年龄界限,张学群请求辞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学群的辞职请求。

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郑青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21年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郑青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三届〕第六十八号

大连市选举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宋京雁,盘锦市选举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杨立强,辽宁驻军选举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文伟,调离辽宁省。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徐广湘、于华盛、丛滋全、徐克军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本溪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丁景昌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丹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林鲁波、牛向东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锦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戴茂林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王静春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阜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鹏、王东勋、吴维权、王洋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富春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铁岭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魏闻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盘锦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旭、迟维意、杨金旺、索乐民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辽宁驻军决定接受邵广仁、张力伟辞去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宋京雁等24人的代表资格终止。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丁景昌、林鲁波、戴茂林、张鹏、李旭、迟维意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和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职务,戴茂林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于华盛、王洋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近期,沈阳等10个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辽宁驻军共补选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0人,他们是:沈阳市补选的刘慧晏、王新伟、郑青、张成波,大连市补选的陈绍旺、周勤、高云鹏、冉华,丹东市补选的于兵、张淑萍,锦州市补选的赵金祥,营口市补选的李强、徐启,阜新市补选的付志宏、陈志能,辽阳市补选的王家林、蒋振涛,铁岭市补选的刘春久,盘锦市补选的张成中、杜鑫、葛立军、李忠兴、岳君,葫芦岛市补选的杨军生、冯英,辽宁驻军补选的张雷、陈军辉、曲恩东、陶韬、梁平。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刘慧晏等30人的代表资格有效。

截至目前,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97人。

特此公告。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5日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单伟为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任命周宝华为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任命岳君为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四、免去曾晓非的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五、任命张吉慧、李巍为辽宁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六、任命郑青为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七、任命吴言军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

八、任命张悦、陈琢、潘松、孙鹤、李思明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九、免去于昆、宋兴伟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十、免去贾树新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十一、任命王镭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二、任命闫壮为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十三、免去邱琳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沈阳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十四、免去张悦的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河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员职务。

延伸阅读

李强当选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月25日,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李强为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兼)。

杨军生当选葫芦岛市市长

1月25日,葫芦岛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杨军生为葫芦岛市市长。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公告及任免名单》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