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交警发布重要公告!

2021-01-22 18:21
河北

巨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有序恢复车管所人工窗口办理的公告

为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方便群众办理交管业务,巨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1月25日起有序恢复车驾管人工窗口业务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车主、驾驶人应确认本人近期未到过疫情高发区,且未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接触;确认近期无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症状,如有谎报、瞒报情形,将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要采取“一事一人”的方式,进入业务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和信息登记等工作。

二、办理前,请先拨打预约电话4318441(工作时间)。

三、互联网平台可以办理的23项业务窗口暂不办理。(附目录)

四、疫情防控期间8项延期办理的业务窗口暂不办理。(附目录)

五、新车注册业务暂时到兆金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预约电话:4330006)

六、大力倡导通过互联网办理车驾管业务,车主、驾驶人可通过下载“交管12123”APP或登录互联网交通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e.122.gov.cn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9-3099585(工作时间)。

巨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1月21日

附:

一、 疫情期间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e.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以下23项车驾管业务。

( 一)、机动车类

1、 新车注册登记预选号牌

2、二手车预选号牌

3、新能源车换牌预约

4、新能源车换牌选号

5、 机动车检验预约

6、补换领机动车号牌

7、 补换领行驶证

8、补领检验合格标志

9、核发临时号牌

10、申领免检标志

11、变更机动车联系方式

12、 互联网申请临时号牌

(二)驾驶证类

1、考试预约

2、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3、期满换领驾驶证

4、遗失补领驾驶证

5、损毁换领驾驶证

6、超龄换领驾驶证

7、延期提交体检证明

8、延期驾驶证审验

9、延期换领驾驶证

10、提交驾驶证照片

11、变更驾驶证联系方式

在办理业务中间如有疑问,可拨打0319-12123、3099585(工作期间)电话咨询。

二、8项车驾管业务实行“延期办”。

1、调整机动车强制报废期限。对于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延后3个月将机动车状态调整为“达到报废标准”。

2、调整驾驶证注销期限。对于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3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将延后3个月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注销”状态。

3、调整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期限。对于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将延后3个月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注销可恢复”状态。

4、调整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期限。对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需要参加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将延后3个月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逾期未审验”状态。

5、调整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2021年1月15日前已获得学习驾驶证明且有效期止在2021年1月1日以后的,所有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统一延长3个月。

6、调整机动车使用原号保留期限。机动车在办理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在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原号牌号码保留期限满2年的,对使用原号保留期限统一延长3个月。

7、调整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对于2021年1月1日(含)前已申请满分教育但未完成满分教育的驾驶人,统一将机动车驾驶人满分教育记录单有效期延长3个月。

8、调整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对于在2021年1月1日(含)后在互联网平台预选机动车号牌的,按照省交警总队部署,延长有效期。

戴口罩、讲卫生、测体温、勤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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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巨鹿交警

原标题:《巨鹿交警发布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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