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春季征兵政策来了!有志青年速来了解~

2021-01-20 18:13
浙江

根据年度征兵工作安排,文成县2021年春季征兵体检定于2月2日至2月4日在县人武部民兵训练基地展开。

浙江省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复学升学

1、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

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复学转专业:

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免试专升本:

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4、考研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免试读研: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专项研究生招生:

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计划由目前的每年5000人扩大到8000人,并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7、免修军事技能:

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经济补助

1、国家资助学费: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具体标准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城乡统筹的原则,以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统计指标为基础,结合当地城乡人口比例测算确定。

3、一次性奖励金:

对全日制大学生入伍颁发一次性奖励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本科在校生增发10%,专科毕业生增发10%,本科毕业生增发20%。

成长成才

1、选取士官:

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取士官;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首次选取士官,在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2、报考军校:

专科毕业生士兵,可参加全军统一组织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两年。

3、保送入学:

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保送入学对象选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4、士兵提干:

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可以提干,主要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等等。

就业安置

1、浙江省每年至少安排100名公务员指标,各市、县(市、区)每年至少安排1个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用于面向从本省入伍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招录(聘);国有企业招聘职工由各设区市统筹,至少安排5%的工作岗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

2、每年拿出部分人民警察、行政执法队伍公务员名额,用于招录从本省入伍后退役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面向退役大学毕业生招录。

3、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按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每年可向当地支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最高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4、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参军退役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户籍地或应征地落户;在杭州、宁波市区有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落户手续。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并计算工龄。

5、加大从优秀退役士兵中培养选拔村(社)“两委”班子成员和后备干部力度,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专职社区工作者和村务工作者考试,对考试合格的,予以优先招聘。

文成县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优惠招考录用政策:

1、根据当年事业单位招聘的实际情况,县人社部门每年拿出2个以上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用于招聘录用从本地入伍的文成籍全日制大学毕业或退役后完成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2020年度全县专武干部招录5名,事业单位招录3名);

2、向社会招考乡镇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岗位时,根据省有关规定和岗位实际需求情况,重点面向全日制大学毕业或退役后完成学业的退役士兵招考;

3、国有企业招聘职工时,至少安排5%的工作岗位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时,按不低于10%的比例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4、退役大学生士兵在3年内参加大学生“村官”招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现役年限和符合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入工龄,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提高艰苦地区优待标准:

1、在部队服役满12周年或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伍后可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自主就业;

2、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是标准的3倍,另发放20000元的营养补助费;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优待金是标准的2倍,另发放10000元的营养补助费;所有进藏兵退出现役后,一律实行货币安置,一次性安置金及超年限补助金均为非进藏退伍义务兵安置金及超年限补助金的2倍。2016年9月1日以后入伍(下同)到西藏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不低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2.5倍发放。到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照不低于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的2倍发放。凡在原总后《关于调整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通知》(后财〔2015〕1268号)和《关于调整完善高山海岛津贴制度的通知》(后财〔2009〕111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地区三类区(含)以上和特类岛屿服役的义务兵,按照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1.5倍发放。入伍后调防至西藏、新疆及艰苦地区三类区(含)以上和特类岛屿连续执行任务3个月以上或累计半年以上的士兵,按照进藏、进疆及艰苦地区三类区(含)以上和特类岛屿标准享受家庭优待和安置政策。具体享受时间按照实际执行任务时间计算,由所在部队团(含)以上单位出具证明,县级兵役机关审核;

3、退伍费(复员费)由退役时所在部队发放,退伍费(复员费)包括一次性退役金、退役养老保险、住房补助金等,农村回乡生活补助费为农村户口士官复员专项补助;

4、义务兵优待金、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由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义务兵优待金随全县居民人均收入同步增长。

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上述大学生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录取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学生,含高校新生)由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金标准不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2020年标准为15806元/人。大专毕业生和二本大学生在对应标准上提高至2倍,标准为31612元/人,本科毕业生和一本大学生在对应标准上提高至2.5倍,标准为39515元/人。奖励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具体由县兵役机关会同县教育、财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发放。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含)以上文化程度青年被直招为士官的,享受上述同等待遇。

完善职业技能培训: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一年内,可以免费参加一次由政府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退役士兵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同意后,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定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当年度未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退役5年内,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后,到指定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凭结业证书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学费补助,最高不超过1500元。

加大就业扶持力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建立专门的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平台,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每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积极拓宽就业渠道。鼓励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享受城镇失业人员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加大军属优待力度:

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其父母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由县财政补助,每年11月份由乡镇人武部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名册,上报县征兵办审核后,再由县社保中心办理。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其父母享受每年一次体检补助,标准500元/人,所需经费具体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发放。义务兵在服役期间,属于低保户家庭的,在优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基础上,每年家庭优待金在对应标准上增发20%。

文成县廉洁征兵工作相关公示信息

为做好2021年文成县廉洁征兵工作,县征兵办公室设置了举报电话和投递信箱,并特聘5名廉洁征兵监督员对全县征兵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来源:文成发布

素材来源:县征兵办

原标题:《2021春季征兵政策来了!有志青年速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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