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断卡 | “断卡”行动获战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窃取信用卡信息的行为遭严惩<第387期>

2021-01-20 16:51
广西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召开,标志着“断卡”行动正式开始。2021年1月19日上午,隆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断卡”行动以来该院首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告人覃韦平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数罪并罚,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

2019年7月份,被告人覃伟平在南宁市西乡塘区的某网咖上网时认识一名自称“江勇”(另案处理)的男子,经过交谈,覃伟平得知“江勇”以每张银行卡500元的价格收购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流水转账违法犯罪活动。2019年7月4日,覃伟平按照“江勇”的要求到中国移动公司营业厅办理了一张手机电话卡,接着到中国农业银行办理一张中国农业银行卡及配套的U盾,并绑定新办的电话卡,后将手机卡、银行卡及密码、U盾卖给“江勇”支配使用,覃伟平从中获利200元。经查询,覃伟平出售的中国农业银行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网络诈骗,涉及电信诈骗6起,累计支付结算金额达598984元。

2020年6月份,被告人覃伟平在网络上购买专门用于窃取信用卡信息的读卡器、微型摄像头等设备。2020年8月11日17时许,覃伟平来到位于隆安县城厢镇国泰街的中国邮政银行营业厅自动取款机大厅,将装有读卡器的塑料壳安装在其中一台自动取款机的银行卡插入口处,用于窃取银行卡的信息资料。接着将微型摄像头安装在取款机的数字键盘上方,用于拍摄信用卡密码。为了能窃取到更多信息,覃伟平将印有“设备维修”的A4纸张贴在其他两台自动取款机上。之后,覃伟平走到大厅外的路边等待。因该行工作人员发现了覃伟平安装的设备,覃伟平未能取回设备便驾车离开。经调取自动取款机流水账单发现,在覃伟平安装设备期间,先后有5名客户到该机上办理业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覃伟平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覃伟平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其行为已构成窃取信用卡信息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本案中,覃伟平为了蝇头小利就出卖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实施网络犯罪,造成被害人巨额经济损失,之后购买读卡装备、微型摄像头,用于窃取他人信用卡信息,最终落入法网,锒铛入狱。虽然行为看似轻微,但社会危害性巨大。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就是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失控,每年因为遭受电信诈骗而上演的悲剧不计其数,对社会治安及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对于此种行为,法律势必严厉打击。

请注意!

隆安县人民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网络犯罪无孔不入,我们要时刻保持冷静的判断,多了解新型骗局和套路,同时,在银行ATM机办理存取款业务时,应当提高警惕,发现问题及时找工作人员沟通或报警。

原标题:《雷霆断卡 | “断卡”行动获战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窃取信用卡信息的行为遭严惩

<第38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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