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税|印花税立法:关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思考

杨志勇
2021-01-18 13:33
来源:澎湃新闻

印花税是一个在税收收入中占比很小的税种。2018年印花税收入2199.36亿元,占税收收入的1.4%;2019年印花税收入2462.96亿元,占税收收入的1.56%;2020年印花税收入增幅较大,1-11月,印花税收入2906亿元,同比增长27.9%,由于税收收入同比下降3.7%,结果导致印花税收入占税收收入之比上升至2.01%。就是这样,也没有改变印花税作为小税种的格局。

2021年1月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印花税法(草案),印花税立法又引起关注。这是2018年11月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后续。国常会新闻稿显示,印花税法(草案)基本上维持了现行印花税制,部分税目适用税率下调,部分税目不再征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草案规定买卖、技术等合同和证券交易的税率维持不变,降低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合同和营业账簿的税率,取消许可证照等的印花税税目,同时明确现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总体不变。印花税立法让印花税制更多规范,让印花税征管更加科学规范。

印花税很不起眼,但在税史上扮演了重要角色。征税给纳税人带来负担。同样的税负,采取不同征收方式,给纳税人的税负感受是不一样的。印花税税率低,痛感轻,因此,这种源自17世纪的荷兰的税种,如今遍及全球。

中国现行印花税制有13个税目,适用比例税率的,税率最高的是1‰,税率最低的是0.3‱,其他税率还有5‱、3‱、0.5‱不等;按件贴花的权利、许可证证照5元;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由流动资金总额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印花税之所以称印花税,是因为其纳税义务采取的是购买印花税票(类似邮票,有面值)贴在相应凭证上的方式来完成的。印花税对应的英文“stamp tax”,邮票的英文为“stamp”,形象地说明了这种税的缴纳方式。

证券交易税占据印花税收入的半壁江山。2018年和2019年的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分别为976.88亿元和1229.38亿元,分别占印花税收入的44.42%和49.91%。2020年证券交易特别活跃,成交量大,1-11月,证券交易印花同比增长49.2%,结果导致其占印花税之比上升至59.46%。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新生事物,在1988年的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证券交易印花税没有专门对应的税目。但是,证券交易印花税始终不是作为一个独立税种存在。

证券交易印花税随着中国股市的发展应运而生。证券交易印花税1990年在深圳开征,先是对卖方按成交金额的6‰征收的,同年11月,深圳市也按6‰的税率对买方征收。1991年10月,深市将印花税率从6‰调整到3‰。1992年6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明确按3‰的税率缴纳印花税。1997年5月12日,税率从3‰提高到5‰。1998年6月,税率从5‰降至4‰。1999年6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将B股交易税率降低为3‰。2001年11月16日,税率再度调低至2‰。2005年1月23日,财政部将税率从2‰下调为1‰。2007年5月30日,财政部决定调整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调整为3‰(这次调整的消息是半夜发布的,引发大争论,股市第二天应声下落,但几个月之后又回到高位)。2008年4月24日起,税率从3‰下调至1‰(当日股市井喷)。从2008年9月19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改双边征收为单边征收,即只对卖方(或继承、赠与A股、B股股权的出让方)征税,对买方(受让方)不征税,税率1‰不变。

证券交易印花税跑马灯式的频繁调整,曾在股市上卷起千层浪,令投资者目不暇接。税率下调,不一定就意味着股市就有好的行情相伴。税率多次调整,有人关注股市制度建设,有人关注税负。

北京大学霍德明教授曾发文坚决反对下调印花税来激活股市,他看到的是股市投机问题。当股市问题和税负较重有关时,税率下调未尝不是一个选项。而当税率下调到一定水平,下调无空间,调无可调时,下调税率自然不会是政策选择项。

股市是市场,涨跌本正常。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需要一整套规范的制度,税制只是其中之一。股市行情寄希望于税制,本末倒置。不好的资本市场税制会扰乱市场,但好的资本市场税制并不意味着好的资本市场行情。

股市不应该是政策市,但股市可能成为政策市,政策市最终会透支股市的资源配置功能。有人提出以资本利得税取代证券交易印花税,以炒股所得税取代证券交易印花税,兹事体大,倘若处理不好,这就可能成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扰动因素。建议多关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和教训。

有人说,税率高交易少,税负就轻,甚至以摩擦系数来理解税率,认为税率上调与几个跌停板很不相称。这种疑问只要与心理学联系,就可以在行为经济学和行为金融学那里找到答案。同样税负,交易频繁,税负就重。资本市场不是投资者之间的零和博弈。作为投资者的股民赚了多少?有多少资金以交易费的形式流出去?又有多少资金转化为税收收入,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等。

设置高税率来限制交易,可能大大降低资本市场效率。资本市场作用的发挥,需要集聚人气,集聚财气。人气需要交易来维持。从证券交易市场抽税,抽得越多,市场有生力量就越少,财气就余额不够。成熟的投资者为资本市场所不可或缺。对市场,如何才能有必要的敬畏呢?如果一遇到市场问题,就想着调控调节,那么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现行税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根据书立证券交易合同的金额对卖方计征,税率为1‰。2018年11月公布印花税法(征意见稿)单列“证券交易”税目,规定按成交金额的1‰征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证券交易的受让方征收,维持现行税制的做法。

中国1994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进行了一次根本性的工商税制改革。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方案》(1993年12月25日国发[1993]90号),提出把对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改为征收证券交易税。由于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证券法,为便于衔接,证券交易印花税暂缓一步出台。一晃近30年,证券交易印花税如今明确包含在印花税中,同样可以实现税收法治化的要求。从资本市场的发展来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至关重要。印花税重要的不是调节功能,而是财政收入功能。

在积极财政政策仍然在实施的今天,印花税一定程度上的减轻负担,有利于积极财政政策的落实。印花税立法让税制更加规范。印花税立法所涉及的一些问题在未来肯定还会有争议,但无论如何,印花税法已经呼之欲出,印花税立法在税收法治化进程中的作用将得到充分的体现。

(本篇为澎湃商学院独家专栏“中国的税”系列之三十二,作者杨志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财经智库》副主编,著有《新中国财政政策70年》《大国轻税》等。)

    责任编辑:蔡军剑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