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来?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邀请您入驻!

临川发布
2021-01-16 10:45
未知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抚州市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

关于邀请印章刻制企业

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对外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企业开办提供优质、简便、廉洁、高效的“一站式、全方位”政务服务,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拟引进一家印章刻制企业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对外提供刻制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名资格条件

(一)合法经营,近三年来无受行政处罚等不良信用记录的抚州市城区(临川、高新)内印章刻制企业;

(二)已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印章行业特种经营行业许可证》;

(三)至少有1名以上具有刻印资质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1名在职工作人员;

(四)符合进驻从业要求。

进驻从业要求

(一)进驻的印章刻制企业只需提供刻制服务,无需派驻人员,具体接单工作可委托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代为收件。

(二)进驻的印章刻制企业要完善印章刻制流程,确保在收到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转来的印章刻制需求后,半天内将印章送达服务对象手中,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刻制备案。

(三)进驻印章刻制企业收费标准:一套三枚印章(含一枚光敏行政公章、一枚有机牛角财务章、一枚有机牛角法人章或三枚光敏印章)普通黑色材料的最高限价190元,豪华灰色材料(含防伪标识)的最高限价280元;一套五枚印章(含行政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和发票章)普通黑色材料的最高限价350元,豪华灰色材料(含防伪标识)的最高限价550元。如服务对象有其它材质、款式等方面的需求,印章刻制企业要严格执行抚州市的行业收费标准。

(四)进驻的印章刻制企业应做好服务承诺和信息公开,并严格按照承诺价格和时间开展工作,如果不能按照承诺履行义务,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有权终止其服务,并进行更换。同时,印章刻制企业要承担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开展此项工作所付出人力成本相应的损失。

引进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本《公告》规定报名资格条件,愿意遵循本《公告》进驻从业要求的印章刻制企业,可在2021年1月22日12:00前到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科(二楼)报名(联系人:喻倩,电话:0794-8469150)。报名应带齐以下资料和印章样板:

1、《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正件备查);

2、《特种行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正件备查);

3、一名刻印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正件备查);

4、企业承诺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部门处罚的承诺函和企业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网www.gsxt.gov.cn下载打印,加盖企业公章);

5、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印章样板,包括铜质(铜章)、硬质(牛角章)、软质(光敏章)印章各一枚现场测试,企业应带公章对测试结果现场确认。

6、企业法人委托他人报名参加的,需带企业法人签章(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所有报名资料和印章样板应在2021年1月22日上午12:00前提交至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科(二楼),逾期提交无效。

(二)资格审查。由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对报名企业提供的资料和印章样板进行审查并向公安局机关核实相应资质条件,报名企业提供资料和印章样板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不接受报名。审核中发现报名企业提供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以后不得再报名参选的黑名单。收取报名资料的情况和印章样板测试结果现场要求报名企业予以签章确认,拒不签章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

(三)组织询价。通过审核,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报名企业二家以上的,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临川区市场监管局两家联合组织入围印章刻制企业进行询价,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到场监督,根据报价、服务等综合情况最终确定1家入驻企业。如报名符合要求的企业仅为1家的,则直接确定由该企业进驻。确定结果予以公示。询价时间定于2021年1月22日下午15:00,地点设在临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厅(临川区行政综合服务大楼四楼)。

(四)签约。经上述程序确定进驻的企业,与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期限内,签约企业应遵守如下规定:

1、应严格服从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评估,出现违约情况的,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有权依据协议予以处理或解除协议,同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送签约企业的违约失信情况。

2、不得中途擅自退出或以任何形式转承或委托他人经营;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申请提前解除协议的,应提前三个月向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书面申请,经批准交接后方可解除协议。

(五)递补。一年内出现选定的企业放弃签约、签约企业在合作期间解除协议,退出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服务窗口的情况,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依照有关流程重新选定企业,按同等条件签订合作协议。

(六)进驻期限。进驻期限为1年,即:2021年2月1日--2022年1月31日,期满视实际情况,按程序再予确定。

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抚州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

抚州市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5日

来源: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

总监制:付建荣

监制:余华生

原标题:《来不来?临川区行政服务中心邀请您入驻!》

阅读原文

    责任编辑:沈关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