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鹤岗公安4个集体和8名个人 在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受到省厅表彰

鹤岗公安政务
2021-01-15 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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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为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队伍,充分展现人民警察砥砺担当、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省公安厅开展了全省公安系统“三个一百”先优典型推选活动。鹤岗市公安局共4个集体和8名个人受到表彰。

名单如下:

一、推选为“东莱式”基层所队

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分局红旗路派出所

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兴建路派出所

鹤岗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铁西派出所

鹤岗市公安局工农分局刑侦大队

二、推选为“扫黑除恶”先锋

胡永滨 鹤岗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副局长

何奎刚 鹤岗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常仁哲 鹤岗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杨 勇 鹤岗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技术保障情报大队大队长

三、推选为业务能手

潘家利 鹤岗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潘 冬 鹤岗市公安局绥滨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大队长

孙 超 鹤岗市公安局宣传科四级警长

朱政和 鹤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警务技术四级主官

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辅警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和标杆,忠诚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强化在先意识、拿出争先劲头、树立领先目标、激发创先激情,全面锤炼“六大能力”、努力实现“六大突破”,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坚决打赢“两节、两会”安保首季攻势,确保开局即决战,出手即出彩,完成即完美,展现新作为、实现新进步、作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原标题:《【喜报】鹤岗公安4个集体和8名个人 在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受到省厅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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