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人被隔离!郑州通报河北密接者刘某某在郑具体活动轨迹!

2021-01-15 16:46
河南

关于一例密切接触者刘某某在郑相关情况的通报

2021年1月14日,通过网络舆情获悉唐山市曹妃甸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刘某某,1月6日至7日曾在我市出差,目前正在唐山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我市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对相关人员采取管控措施,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12月27日12:05刘某某从安阳东乘坐G1290(3车4F)于16:14到唐山站,同车厢有一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2021年1月6日,刘某某乘坐G2628(1车8F)由唐山至郑州东,16:56到达郑东高铁站,17:20左右和同事郝某某会合,随后乘坐出租车至郑州金水区永合酒店办理入住,19:00步行至经三路农业路交叉口“虢国羊肉汤馆”饭店就餐,于餐后20:30左右返回酒店。

1月7日8:00左右,两人步行至经一路农业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湖南米粉牛肉面”饭店就餐,8:30进入投资大厦大厅,随后乘坐7号电梯到10F(郑州大河纸业集团)参加投标会,10:06乘坐8号电梯离开投资大厦,随后步行至永合酒店于11:50办理退房手续后步行至“莫山小馆(经三路店)”就餐,13:35乘坐出租车,14:52刘某某乘坐高铁G293(14车15A)郑州东至驻马店。

截至1月14日18:00,共排查出在我市密接的密接45人,实施居家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具体要求,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接触后14天。密接的密接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密切接触者发生无有效防护接触后14天。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无异常情况,应当按时解除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其密接的密接也应当及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无需至医学观察期满。

密切接触者刘某某与确诊病例最后一次接触时间为2020年12月27日,截至目前,已超过14天医学观察期,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

近期,我国多地出现散发或聚集性新冠肺炎疫情,特别是河北省石家庄、邢台等市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要到正规市场、超市、门店等选购食品,购买的冷链(冷冻)食品使用前要清洗干净。烹饪冷链(冷冻)食品,要确保烧熟煮透,避免生食。切实加强个人防护,自觉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1年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坚持“人物同防”,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决定自2021年1月20日零时起,启用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实施集中监管

在惠济区、中牟县各设立一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凡进入郑州市域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在储存、加工、销售前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集中检测、集中消杀、集中存储、集中赋码。

提前进行报备

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就近、便捷”原则,自行选择货物拟进入的集中监管仓,提前24小时通过“郑冷链”或“豫冷链”追溯系统(以下简称:追溯系统)进行报备,如实填报经营者及供货商名称或姓名,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食品名称、种类、数量,运输单位(车辆)、到货地点、预计到达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运输途中严禁与其他非进口物品混装混放。

强化出仓管理

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病毒消杀和核酸抽样检测,取得预防性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并赋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后方能出仓。销售前应提示下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落实“谁开箱、谁消毒”,并关联赋码到最小销售单元。出库货物流向本市范围内的,经销商应选择已在追溯系统备案激活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第三方冷库。货物流向外地的,应如实填报购买者名称或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货物名称、批次、种类、数量等信息。

认真查验证明

自2021年1月20日零时起,郑州市从事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储存、销售、加工的经营单位,须查验《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出库证明》、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2021年1月20日零时前购入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查验进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对内包装进行消毒,对最小销售单元赋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

加强终端管控

食品生产经营者面向消费者销售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时,应严格执行“专库存放”、“专柜销售”制度,需要开箱的,坚持“谁开箱、谁消毒”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下一次包装进行规范消毒并关联赋码。在产品外包装或货柜醒目位置加贴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消费者购买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时应核对产品信息与食品安全追溯码信息是否一致。凡使用现金支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购买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货物名称、种类、批次、数量等。

严格市场监管

自2021年1月20日零时起,未经我市集中监管仓集中检测、集中消杀、集中赋码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一律不得储存、加工、销售。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未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不赋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不索证索票、不亮码销售、不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停业整顿;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1年1月20日零时起实行,此前有关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疫情防控规定要求与本通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集中监管仓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021年1月15日

附件:集中监管仓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惠济区集中监管仓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绿源路3号(中原四季水产物流港)

联系人:张浩

原标题:《45人被隔离!郑州通报河北密接者刘某某在郑具体活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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