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表彰辽宁3家法院4名法官7个标兵

2021-01-15 14:15
辽宁

近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等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朱建娜等97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追授席伟等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丁宇翔等198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最高法院在表彰决定中指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强调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

在这次最高法院公布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名单中,辽宁省共有3家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有4名法官获评“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还有7名法官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名单如下:

全国优秀法院

北镇市人民法院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

杨 松(女)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赵丹阳(女,满族)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徐春艳(女,蒙古族)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裘春华(女)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王洛宜(女)

东港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刘 微(女,满族)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陈铁强

大连海事法院长海法庭副庭长

周发遴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贾宏斌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曹 雨(女)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韩 雪(女,回族)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来源:辽宁政法

原标题:《最高法院表彰辽宁3家法院4名法官7个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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