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表彰辽宁3家法院4名法官7个标兵
2021-01-15 14:15
辽宁
近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等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授予朱建娜等97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追授席伟等2名同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授予丁宇翔等198名同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最高法院在表彰决定中指出,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强调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质量和水平。
在这次最高法院公布的“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名单中,辽宁省共有3家法院荣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有4名法官获评“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还有7名法官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名单如下:
全国优秀法院
北镇市人民法院
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
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法院
全国优秀法官
杨 松(女)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赵丹阳(女,满族)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徐春艳(女,蒙古族)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裘春华(女)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王洛宜(女)
东港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刘 微(女,满族)
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
陈铁强
大连海事法院长海法庭副庭长
周发遴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贾宏斌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曹 雨(女)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
韩 雪(女,回族)
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
来源:辽宁政法
原标题:《最高法院表彰辽宁3家法院4名法官7个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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