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检”阅 | 2020年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图解
2021年1月14日上午,莆田市第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许志鹏检察长代表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2020年成绩单
▲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10420件
▲ 其中审查逮捕案件1873件
▲ 审查起诉案件3592件
▲ 办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4825件次
▲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0件
01
厚植大局思维
全力保障社会安定稳定
① 坚决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依法从快严惩涉疫物资诈骗、妨害公务等犯罪52人,办理涉口罩等防疫物资监管、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5件。
200多名党员干部积极投身战“疫”,市检察院原第四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李望厦同志牺牲在疫情防控前沿,用法与情书写检察抗疫篇章。
仙游县检察院在疫情期间提起一起非法狩猎野生麻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被判令赔偿并登报道歉。
② 精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394人,起诉4634人。
严惩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90人,起诉“两抢一盗”犯罪1096人。
坚持少捕慎诉理念,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17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不起诉546人。
③ 攻坚深化扫黑除恶收官
批捕涉黑涉恶犯罪58人,起诉185人,检察环节清结率100%。
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一体推进,发现并移送线索12条,起诉“保护伞”犯罪7人。
坚持边打边建,制发规范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检察建议32件,高质效完成收官年“六清”任务。
④ 依职尽责推进反腐斗争
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25件28人,起诉19件22人。
立案侦查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4件4人,其中立案侦查了一起司法人员充当恶势力“保护伞”徇私枉法案件。
02
聚焦双轮驱动
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① 尽心落实检察护企政策
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六个一”专项行动,出台服务中小微企业“检十条”,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首批十个案例。
设立5家涉台检察联络室,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
② 平等办案传递法治温度
依法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刑事犯罪339人,开展涉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已监督撤销“挂案”5件。
重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155人。
妥善办理健康产业园部分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对11名涉企人员作不捕或不诉处理。依法稳妥办理社会关注的建筑工程领域蔡某某等人串通投标系列案,追缴违法所得6217万元,并对涉案不诉企业专题回访,从法治层面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
③ 多措并举规范市场秩序
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31人,起诉28人,涉案金额5.8亿余元。
开展“套路贷”、反洗钱等违法犯罪专项治理,起诉“套路贷”犯罪54人。
办理全市首例洗钱罪案件,涉案金额900万元。
03
立足四大检察
聚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①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
②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
③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
办理行政检察案件94件。
推进诉讼活动中行政处罚法律监督试点工作,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58件。
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案件17件,居全省前列。
市检察院发出一份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拆迁安置信息。
④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
贯彻落实市委深改委《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意见》,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25件,推动行政机关整改103件。
提起公益诉讼5件,诉讼请求得到法院全部支持。
打造“一院一品”工程,开展木兰溪全流域保护、湄洲岛及周边海域非法采砂、黑臭水体整治等专项监督。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并听取审议公益诉讼工作报告,给予有力监督支持。
2020年,共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5公里、清除处理各类违法堆放垃圾9.5吨,督促修复被毁耕地林地156亩,督促关停非法采砂点7处。
04
筑牢人民立场
倾力打造优质检察产品
① 倾情回应民生关切
改造建成“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理的2505件群众来信均在“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落实领导接访常态化机制,检察长带头接访76场。
关注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权益保护,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4人,帮助追回欠薪1269万元。
省市区三级检察长联合包案化解一件跨时44年的历史遗留信访积案,既解“法结”,更化“心结”。
② 倾力保障舌尖安全
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
罪18人,起诉48人。
督促将4起危害食药安全行为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督促主管部门对37名食药犯罪前科人员列入监管“黑名单”。
依法办理“4·23”非法贩运、屠宰生猪系列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荔城区、涵江区检察院开展城市二次供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促进有关部门强化监管,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
③ 倾心呵护祖国未来
一以贯之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起诉性侵、拐卖、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30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捕33人,不起诉23人。
创新开展临界预防、亲职教育,落实帮教措施50人。
城厢区检察院建成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办案场所,市检察院在市第二实验小学筹划建立莆田市首个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
05
厉行法治精神
奋力推进市域现代治理
① 更实举措提升刑事诉讼质效
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共适用该制度审结4157人,适用率81.6%,量刑建议采纳率96.8%。
全面推行“48小时醉驾速裁”制度,醉驾案件平均办理时长从77天降至42.5小时。
秀屿区检察院办理了全省首例“48小时醉驾速裁”案件,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适用速裁程序典型案例;荔城区检察院首次在全省实现“48小时醉驾速裁”规模化适用,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全省转发。
② 更大力度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与市法院、莆田海警局会签《关于建立莆田市涉海案件联合办公若干机制的意见》,开展贩卖野生动物专项清查行动,起诉非法采砂、走私象牙制品等犯罪210人。
开展补植复绿
47.3亩
追缴生态修复金
30.5万元
③ 更广视野促进共建共治共享
注重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针对社会治理疏漏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7件。
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联合有关部门推进窨井盖安全问题治理,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安全”。
06
提升政治站位
蓄力激发队伍担当作为
① 把牢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严格贯彻执行《政法工作条例》,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锤炼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
② 狠抓检察纪律作风建设
坚持严的基调,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管检治检全过程。
③ 夯实检察专业队伍根基
紧贴检察实务,持续打造莆田检察理论研究品牌,7项课题获省级以上理论研究课题立项。
注重榜样引领,全市检察机关有11个集体和25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有5个集体和15名个人获国家级表彰,城厢区检察院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自觉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上,努力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为实施“双轮”驱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原标题:《两会“检”阅 | 2020年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