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法院首份适用民法典的判决书出炉了

2021-01-14 18:30
贵州

往昔的岁月仿佛历历在目,新的一年已策马扬鞭而来。习近平同志说“平凡铸就伟大,英雄来自人民。每个人都了不起”。民法典走进了审判实务,走进了社会经济,走进了每一个公民悄无声息的生活,像冬日的暖阳,洒脱柔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平坝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当庭宣判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的判决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被告某公司向原告支付物业服务费用。这是本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首份适用民法典的判决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关于规制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法源存在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施行后,首次以基本法律的方式对物业服务等范畴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制,民法典开启了中国法治的新时代。

平坝法院倡议

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走进家庭,迈入生活,让我们人手一本民法典,将学习进行到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来源:平坝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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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平坝法院首份适用民法典的判决书出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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