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01-13 18:35
黑龙江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三十六号)

当前,境外疫情仍呈增长蔓延态势,国内陆续出现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全国划定中高风险地区不断增多,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特别是随着春节临近,人流、物流日益增多,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不断增大。为进一步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坚持非必要不离七、不返七,建议全市居民通知在外地工作的亲属留在当地过春节,在我市务工的外地人员留在本地过年;同时,请广大市民春节期间在我市居家过节,减少跨区域流动,儿童、孕妇、老年人、有基础疾病者尤其应当减少出行;如非必要,请勿前往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的,请提前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并严格遵守目的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春节来临之际,全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团拜会、年会和大型慰问、联欢等活动一律取消,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倡导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倡导节庆文明新风,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凡未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批准、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的,将追究举办者和相关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凡因人员聚集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凡从机场、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一律实行“14+14”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从机场、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解除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后,抵(返)我市时未满28天的,应当在抵(返)我市前72小时向归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单位报告个人信息,抵达我市后补足14天居家医学观察,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补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隐瞒不报发生疫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我市,原则上实施14天居家隔离。具有呼吸道、消化道症状但无发热症状的人员实施14天集中隔离,出现发热症状的立即转运至发热门诊。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在抵(返)前、抵达后应当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所住宾馆)报告,并持有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健康管理和相应医学检测措施。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由各区县安排专人陪同立即进行核酸检测,隔离期间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至解除隔离共检测3次。居家隔离期间,原则上不外出,按要求每日报告身体健康状况,确有必要外出的应当在报经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包保人同意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外出,并在规定时间返回。凡不遵守居家隔离规定的,要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对隐瞒不报发生疫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五、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抵返我市,如持有7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报告,由各区县组织进行14天健康管理;如不能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由区县组织核酸检测。

六、公共场所(火车站、客运站、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药店、景区、展览馆、影剧院等)及公共交通工具(火车、公交车、出租车)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及乘坐交通工具的人员要佩戴口罩,保持合理间距,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如发现未佩戴口罩的不准入内。

七、各旅游景区要实行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八、各类养老机构、监所等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把入门关、食品关、探视关。各类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邮政快递企业等要严格按照“人物同防”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查证溯源、申报备案、核酸检测、预防消毒等工作。各类餐饮场所要按照公勺公筷、定时消毒、减少人员聚集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凡各类场所未履行主体责任、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一经发现,要停业整改。

九、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首诊(问)负责制,未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私自接收治疗有发热症状的患者,要做好登记、流调、隔离、转诊、交接和信息推送,做到闭环管控,发现违规的要停业整改。

十、各类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和电话确认,坚持使用“沃填报”系统,对不执行相关防控要求的要停业整改。

十一、广大市民要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正确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发现亲戚、朋友、邻居、同事等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告。上述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当及时到定点医院(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和勃利县人民医院)就诊。

十二、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力军作用,动员群众互相监督、群防群控,采取联坐、联保、户看户、人盯人的全民防控策略,大打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凡是来(返)我市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报告,对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入境人员抵(返)我市的,如果隐瞒旅居史、接触史、行动轨迹和非法入境等事实,经群众举报查实的,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并由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奖励举报者人民币1000元。

十三、为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辖区群众的具体需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相关出行、管控等问题可拨打热线电话,我们会有专人记录,第一时间解决。现将服务热线公布如下。

新 兴 区:

0464-6101880

0464-6101891

桃 山 区:

0464-8369096

茄子河区:

0464-8810833

勃 利 县:

0464-8520166

开 发 区:

0464-8393307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3日

来源: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原标题:《七台河市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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