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被调查,1人被公诉,3人被通报

2021-01-14 10:26
未知

锡林郭勒盟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

理事长王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锡林郭勒盟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王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王玉,男,汉族,1964年4月出生,内蒙古苏尼特右旗人,函授大学学历,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

1985年8月至1990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皮革公司会计;

1990年3月至1993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审计局工作;

1993年2月至1995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审计局工交科副科长;

1995年8月至1999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审计局办公室主任;

1999年4月至2002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国有企业稽察特派员办公室稽察特派员(副处);

2002年3月至2006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副旗长;

2006年8月至2010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旗委常委、副旗长;

2010年7月至2015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旗委副书记;

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中心(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书记;

2017年7月至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

阿巴嘎旗财政局四级调研员张志平

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阿巴嘎旗财政局四级调研员张志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在接受苏尼特左旗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张志平,男,汉族,1961年1月出生,河北阳原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8月参加工作。

1981年8月至1982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查干淖尔苏木供销社职工;

1982年1月至1984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汽车修配厂职工;

1984年4月至1995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财政局职工;

1995年7月至1998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食品公司经理;

1998年8月至2002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经济贸易局副局长;

2002年3月至2004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粮食局局长;

2004年1月至2004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经济贸易局局长;

2004年5月至2006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经济局局长;

2006年2月至2008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2008年1月至2010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经济局局长;

2010年4月至2013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财政局党支部书记;

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财政局主任科员;

2015年12月至2019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财政局保留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

2019年6月至今,内蒙古自治区阿巴嘎旗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

依法对李勇涉嫌贪污、

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日前,巴彦淖尔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工程科副科长、行政执法监察队队长、稽查所所长、平站结合管理站站长李勇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乌拉特前旗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勇利用担任巴彦淖尔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工程科副科长、行政执法监察队队长、稽查所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人防易地建设费,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单独或伙同他人滥用职权,导致人防易地建设费少征收,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纪委监委

关于对3起党员干部

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肃党风党纪,切实增强全旗党员干部纪律规矩和法律意识。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2020年8月9日15时16分,萨拉齐镇下茅庵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菅利恒醉酒驾驶机动货车,沿土默特右旗敕勒川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东立交桥附近,被执勤民警查获。2020年10月22日,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0年11月16日,土默特右旗纪委给予菅利恒开除党籍处分。

二、2020年8月15日22时20分,土默特右旗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办公室科员菅俊亭(事业编制,预备党员)醉酒驾驶机动车,沿土默特右旗敕勒川大街由北向南行驶至东立交桥交叉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2020年11月3日,土默特右旗人民检察院对菅俊亭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12月18日,土默特右旗纪委监委给予菅俊亭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职务层次确定为办事员)。

三、2020年10月19日16时许,土默特右旗融媒体中心科员史庆龙(事业编制)醉酒驾驶机动车,沿土默特右旗果园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公园九号小区门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2020年11月16日,土默特右旗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2020年12月18日,土默特右旗纪委给予史庆龙开除党籍处分。

内容来源: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苏尼特左旗纪委监委消息、乌拉特前旗检察院、廉洁土右

责任编辑:李彦萱

审稿主任:剧根宏

值班总编:韩方志

原标题:《2人被调查,1人被公诉,3人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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