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海原县公安局连续侦破13起盗窃案

2021-01-13 20:36
宁夏

“他说先偷五辆摩托车,偷完之后只需要给他500元,剩下的都是我的,他不和我一起平分......”。犯罪嫌疑人一字一句交代自己的犯罪动机。

岁末年初,根据辖区治安特点,海原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管控,持续聚焦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侵财类案件。经过精准研判,于近日侦破13起盗窃案件,“打现行、破积案”再添战果。

2021年1月12日凌晨,我局接到某小区保安报警,称有人疑似盗窃小区内摩托车和电动车。我局民警立即行动,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对自己实施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被盗车辆已全部追回。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海原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18年7月23日,家住海原县西安镇的魏某某报案称:2018年6月3日其持有的一部OPPO R11手机被盗后,其支付宝绑定的农业银行卡中6850元被转走,要求查处。民警于近日对积案再梳理,发现家住中宁县大战场的王某成有重大作案嫌疑。2020年12月5日海原公安局刑侦大队与网安大队密切配合,最终在中宁县一驾校考试场地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成抓获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0年12月27日,家住海原县老城区的鲍某成报案称:其放置于海原县老城区某工地内的40多根钢筋先后两次被盗,总价值4000余元,要求查处。接到报警后,海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及时受立案侦查,经调查,在海原县老城区尹家山某废品收购场发现疑似被盗钢筋,民警立即调取沿路视频深度研判,于2021年1月6日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并于当日抓获嫌疑人李某,经深挖线索成功抓获另一嫌疑人李某强。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强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0年12月14日,某电信手机营业厅老板黎某报警称:其经营店铺内的两部手机被盗,总价值约4000余元,要求查处。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工作,成功锁定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民警摸排其活动轨迹之际,该嫌疑人再次进入店铺内实施盗窃,被店铺老板当场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因李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已责令监护人带回教育,并赔偿店主全部损失。

海原县公安局始终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核心,始终坚持“一案不漏,一刻不误,一查到底”的工作态度,立足职能,攻坚克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更大贡献。

原标题:《小案不小办!海原县公安局连续侦破13起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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