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祁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

2021-01-13 21:35
青海

近期,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加速蔓延和多点散发势头,多个省份密集出现零星的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数量剧增,河北省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短时间内出现大量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春节将至,学校和企业放假,人员流动和聚集现象将明显增加,“外防输入”的任务较重。为进一步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州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持续强化重点人员排查管护。继续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对中高风险地区来祁返祁人员逐一落实核查,精准做好溯源、管源、控源、隔源,做到“应查尽查、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应收尽收”,确保不漏一人。近期从省外来祁返祁的所有人员必须主动到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备,认真配合、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并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对已来祁返祁的人员全面排查清楚,特别要加强对12月15日以来从76个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的排查,并根据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变动情况,及时重点跟进排查中高风险地区来祁返祁人员情况;对近期即将来祁返祁人员排查清楚,点对点联系,准确掌握返祁时间、行程等信息,第一时间跟踪落实好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向所在村(社区)登记备案。对中高风险地区的来祁返祁人员,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核酸检测至少3次,隔离期满后居家做好14天健康监测,对其接触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居家做好7天健康监测;对低风险地区来祁返祁人员,要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祁后主动前往县人民医院或县疾控中心等检测机构主动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者,居家做好14天健康监测,对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要安排包村干部、村(社区)“两委”管理人员、楼长等人员做好跟踪监督。

二、持续强化重点领域防控监管。要在持续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前提下,对医院、商超、农集贸市场、宾馆、餐饮场所等生活服务类场所加强通风消毒,做好环境清洁消毒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公园、旅游景点等开放式活动场所,要采取限量、预约、错峰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电影院、KTV、网吧等密闭式娱乐休闲场所,要强化人员健康监测、限制人员数量和停留时间、通风消毒等措施。企业、邮政快递业、机关事业等单位,要落实落细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日常消毒等防护措施。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加强对进口及中高风险地区冷链食品全面检测、预防性消毒、全链条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持续强化正面宣传引导。积极引导辖区内群众、工作人员非必需不出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得赴境外旅游探亲。确需省外出行的群众、工作人员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要积极引导外省务工人员、就学学生如无必需,宜就地过节度假。减少不必要的出行,提倡简约健康生活习惯,采用电话、网络方式联络、拜年;原则上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会等活动,倡导线上团拜,压减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等节日活动场次和规模。加强聚餐管理,提倡“红事”“白事”简办。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尽可能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会议,确需召开线下会议的,应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四、持续提高公民自我防护意识。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养成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戴口罩,使用公筷、公勺等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行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入车站、公共场所等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不得乘坐公共交通运输工具。

五、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重点对农贸市场、中小餐饮、宾馆饭店、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同时,要把爱国卫生运动与冬春季疫情防控、流感等其他流行病防治结合起来,从人居环境改善、饮食习惯、社会心理健康、公共卫生设施等多个方面开展工作,努力营造健康整洁的生产生活环境。

六、持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防控物资储备,按照30天运转需求提前预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各方力量能够及时到位,坚决把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降到最低程度。要建立健全应急防控机制,进一步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做到有备无患。

要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家庭及个人“五方”责任,规范安排值班值守,持续做好排查登记、健康监测、信息上报等日常防控工作,进一步织牢织密村(社区)疫情防控网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强化纪律约束,加大督查执法力度,以严的纪律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职。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尽责的严肃追责问责,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贻误工作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疫情防控举措全面落实到位。

诚挚希望广大农牧民群众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加强自我防护,尽量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对拒不执行各级政府依法发布的疫情防控决定、命令行为的,严肃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及其他公职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纪严于法的原则,先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核酸检测地点:

1.县人民医院(电话:0970—8672114)

2.县疾控中心(电话:0970—8672243)

祁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代)

2021年1月12日

原标题:《【转载】祁连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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