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政府分别出台建立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和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意见

2021-01-13 18:17
江苏

近日,东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20〕6号),东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不良资产及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东政发〔2020〕93号)。

为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协作联动,确保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以及当事人胜诉权益,推动建立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工作机制,东海法院积极协调争取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建立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等19个部门为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明确了联动协调机制的工作原则和工作程序;重点从加强联动协作、完善联合惩戒、推进执行信息化、发挥网格治理优势、打击拒执犯罪、规范执行行为、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大执行投入和加大宣传力度等9个方面,规定了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整合了相关职能部门职能,建立起执行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有利于协调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诚信东海建设和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围绕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要求,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参与”为原则,通过政府提供制度保障、法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积极运用市场化和法治化手段处置不良资产,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东海法院积极协调争取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不良资产及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了府院联动机制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重点从加强组织领导、正确看待企业破产、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加强检察监督、加强司法保障等5个方面,规定了府院联动机制的保障措施。《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解决不良资产和企业破产中的有关问题,有利于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化解金融风险,为促进东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

原标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政府分别出台建立执行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和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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