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坑!坑!坑!坑!花3万请网红带货只卖159.2元

2021-01-13 17:30
江西

oh my god

!!!

买它!买它!买它!

每到双十一双十二

朋友们一边扶着钱包里的钱

一边在各大采购平台尽情狂欢

生怕错过就没有了

而在近两年

“请主播带货”也成了商家的“杀手锏”

不仅能提高人气

“利润翻一番”也是指日可待

不过你可别以为

“请主播带货”就一定能赚回本

其实有可能让你亏惨

近日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就审结了这样一起

直播引发的民事案件

2019年双十二前夕

原告某食品公司与被告某网络公司签订《明星直播合作协议》,约定原告报名参加被告所举办的明星淘宝直播活动,并委托被告为原告自家产品进行直播销售,服务费为30000元,由被告安排两场直播,并承诺保底销售额为150000元,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约定销售额,被告愿意在活动结束后按实际销售比例退还未达标部分服务费。双十二当天,被告只安排了一场直播,期间推销原告的产品仅用时五分钟,直播结束后原告所获销售额仅有159.2元。事后,原告多次找被告沟通退款事宜均一拖再拖,给被告发律师函也不管用,无奈,原告只得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

法院判决

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一直未出现,因为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约定销售额,被告愿意按实际销售比例退还未达标部分服务费,该案事实清楚,原告证据充分,故吉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退回原告服务费29968.16元。

花30000元请主播带货结果只卖出159.2元?

吉安中院提醒你:

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型销售模式

服务费都不低

商家要谨慎选择直播平台

尤其是签订合同要慎重

对可能出现的结果要全面预测

并在合同条款中进行防范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不可盲目相信网红主播或明星的带货能力

以免得不偿失

原标题:《坑!坑!坑!坑!坑!花3万请网红带货只卖15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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