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看检察丨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深入推进新时代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1-01-12 18:17
福建

两会看检察

2020年,莆田市检察机关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检察院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做实行政检察和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要求,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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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办案为中心

认真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工作

加强行政审判监督

坚持以行政诉讼监督为基石,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共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7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案件1件,再审改判1件。

强化执行监督

按照省委政法委部署要求,开展全市行政执行案件评查活动,随机抽查两级法院行政执行案件,强化行政执行监督。市检察院办理了全市首例政府信息公开领域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发挥基层行政检察在非诉执行监督的作用,结合中央部署的食品药品“四个最严”等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

如荔城区检察院经审查发现,某非诉执行案件中存在未对被执行人的房产予以核实、采取执行措施以及超审限结案等违法情形,遂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得到采纳纠正。

探索诉讼活动中行政处罚法律监督

立足“一手托两家”履职新要求,以公安机关撤案、检察机关不起诉以及人民法院判无罪案件重点,促进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有机衔接,形成检察监督合力。共在各类诉讼案件中排查线索2381条,发出检察建议(检察意见书)58 件,已采纳39件。通过专项监督,共督促行政机关对60人,2家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涉及罚款人数35人,罚款金额300423.5元,行政拘留处罚5人。

如秀屿区检察院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梳理海砂类刑事案件信息,准确发现五艘船舶各自存在未被行政处罚的违法情形,遂发出检察建议5份,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多元化解行政争议

扎实推进“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始终。两级检察机关共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7件,居全省前列。市检察院本级化解7件,成为全省首批行政争议化解破零的市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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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共赢理念

推动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

助力疫情防控,积极融入党委工作大局

全市检察机关以废弃口罩处置作为办案切入点,针对辖区内存在的未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桶、废弃口罩随意丢弃、与生活垃圾混同处置等现象,向相关职能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4份,均获整改落实。

仙游县检察院办理了全市首例非法捕猎麻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荔城区检察院办理曾某某等四人销售不符合标准口罩案,在追究四被告刑事责任的基础上,还诉请法院判决承担销售金额价款三倍的赔偿金和公开赔礼等民事责任。

立足地区实际,打造公益诉讼亮点品牌

实施“一院一品”公益诉讼办案创新机制,部署各县区检察院在木兰溪流域、野生动物保护、城市内河整治、守护海洋、生态公益林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确定公益诉讼重点推进工作。共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25件,推动行政机关整改103件,提起公益诉讼5件。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公里,清除各类违法堆放垃圾9.5吨,督促修复被毁耕地林地156亩。

仙游县检察院严厉打击木兰溪流域非法采砂洗沙行为,共取缔违法采砂点7处。

荔城区检察院开展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推动二次供水监管工作常态化。

城厢区检察院积极开展“一溪一库”保护专项活动,有效打击东圳水库周边畜禽养殖、非法种植等违法活动。

涵江区检察院开展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监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秀屿区检察院针对美团、大众点评等外卖平台存在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信息与店铺信息不一致等违法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获得整改落实。

加强统筹督导,深化专项监督活动成果

突出民事公益诉讼的警示教育作用,市检察院办理的全市首例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提出惩罚性赔偿得到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支持。突出非法占地专项整治,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机动车驾训场非法占地专项整治。市检察院选取九华驾校非法占地建设整治一案,联合荔城区检察院、城厢区检察院召开市级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促进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部署开展涉刑人员违规发放养老金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追回涉案养老金5万余元。

落实审议意见,着力优化检察监督环境

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审议意见办理工作,高度重视省、市人大常委会跟踪视察调查活动,及时办理反馈视察调查组交办问题,向市人大作专题报告5次,积极配合开展前期调研3次。2020年9月,以省人大副主任梁建勇来莆调研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为契机,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精心组织,通过制作宣传片、展板、实地解说等方式,全面展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成效,受到了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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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各方力量

构建协作配合机制

积极争取党委支持。2020年8月20日,市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从六个方面对强化公益诉讼履职保障作出明确规定,为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提供有力支持。

强化对外良性互动。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主动深入机关开展座谈、协调个案、签订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市检察院先后与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文件,确立了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协作互助、线索移送、个案沟通、重大案件联合调查和回访等多项机制,为共同发挥公益保护工作合力打下坚实基础。

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围绕行政、公益诉讼案源短缺、与刑事检察部门协作配合不强等问题,莆田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内部协作配合实施意见(试行)》,在移送线索的范围、移送程序、具体协作事项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各业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和监督联动,该意见得到省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 文:第六检察部 )

原标题:《两会看检察丨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深入推进新时代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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