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桂林零售药店停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

2021-01-11 15:34
广西

以下文章来源于桂林晚报 ,作者桂林日报社

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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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晚,一份《自治区药监局关于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紧急通知》在桂林人的微信群传播。

10日上午,记者走访市区多家零售药店发现,这些药店都在门口或者显眼处贴出通知,停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药店从业人员告诉记者,他们都是昨晚上接到自治区食药监局的文件通知。

在临桂新区西城大道上的一家药店,门口摆着的牌子写了“温馨提示”:本店暂停销售发烧、止咳药品,如有症状请自行到医院就诊!同时,要求进店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在不远处的另一家药房,则在收银台电脑背面贴上《通知》,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

在附近一家药店里,记者看到,工作人员正紧急下架柜台上面治疗发热和咳嗽类药品。有几位市民正在店里买药,询问还能不能买,工作人员答复说:暂时不能卖了,如果出现发热、发烧等情况,建议到医院检查和购买药品。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通过相关部门了解到,1月9日晚,自治区药监局确实下发了关于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紧急通知。

由于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疫情,并呈现家庭聚集性的特点,为进一步加强发热、咳嗽人群的管理,有效阻断疫情的扩散和传播,该局于1月9日下发关于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的紧急通知,要求所有零售药店即日起将所有相关药品全部下架,一律暂停销售。有需要购买发热类相关药物的人员,必须就近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同时,通知还要求进入药店买药的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药品经营场所每天严格消毒杀菌,并做好登记。

医院专家提醒广大市民,不要恐慌,保持理性,不要盲目囤药,更不要在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后自行买药服药,因为不同的症状、需要不同的药物对症治疗。

在疫情常态化管理的情况下,发烧一定要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发热的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则应该到呼吸科门诊就诊。

希望市民都做好个人防护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共同努力确保我们桂林安全

来源:桂林晚报

原标题:《注意!桂林零售药店停售治疗发热、咳嗽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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