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扩散!重要公告!

2021-01-10 22:51
未知

白城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42号)

1月7日,四平市在对一批西班牙进口冷冻猪蹄外包装核酸检测中发现1份商品外包装核酸检测呈阳性,同批次货物已经在我市骆驼岭超市39家门店销售。截至目前,我市疾控机构对储存、销售涉疫产品的店面、车辆和库存产品的外包装进行了消毒处理,对外环境、相关食品扩大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直接接触人员已全部实行隔离观察,现存货品已全部封存并进行终末消毒。

请12月26日至1月9日期间,在我市骆驼岭超市相关门店购买过冷冻猪蹄的人员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告,由属地统一安排对相关人员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家中还有该批次货品的立即停止食用或出售,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屯)报告,等待专业部门进行处理。

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在元旦、春节期间避免采购、食用进口冷链食品;注意餐饮卫生,不直接接触冷冻食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聚集,不聚餐,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咨询受理电话:

大安市:0436—5211235

洮南市:0436—6223339

通榆县:0436—4300327

镇赉县:0436—6989333

洮北区:0436—3360633

附件:销售同批次产品门店名称

白城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

发布重要通告!

关于伊通镇草根超市购进

进口冷冻食品有关情况的通告

2021年1月8日晚19时30分,伊通满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来的与四平市检出阳性进口冷冻食品外包装相同货源的冷冻食品流入我县的告知函。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市监、卫健、公安、商务等部门相关人员连夜紧急调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涉疫食品系伊通镇草根超市(在水一方小区北侧)于2021年1月1日从长春市一冷冻仓储中心购进的西班牙进口冷冻猪蹄500公斤,当日市监、商务在排查进口冷链食品过程中发现该批食品海关查验、货物集中消毒、食品核酸检测等相关证件齐全,依据相关规定允许其进行销售,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以零售的方式出售该批次冷冻猪蹄共210公斤,余下290公斤货品1月8日早被长春出售方召回。

目前,疾病预防专业人员对草根超市内外环境进行了终末消毒,并对该批次货物的直接暴露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13人按相关规定落实了管控措施。经连夜对直接暴露人员及超市外环境核酸样本再次采集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请1月1日至1月7日在我县草根超市购买过冷冻猪蹄的人员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村屯)报告,并做好自我防护,佩戴口罩,自行前往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免费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减少外出,做好身体状况自我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尽快拨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由120专用车辆接入县第一人民医院检查诊治。家中还有该批次货品的立即停止食用或出售,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屯)报告,等待市场监管、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处理。

敬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在元旦、春节期间避免采购、食用进口冷链食品,不聚集,不聚餐,外出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务必做好疫情防范。

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0434—4221195

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0434—4250110

涉疫食品处置电话: 0434—4222719(市监局)0434—4201633(商务局)

伊通满族自治县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9日

大安市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1月7日,四平市在对一批西班牙进口冷冻猪蹄外包装核酸检测中发现1份商品外包装核酸检测呈阳性,同批次货物已经在大安草根超市门店大安临江店、大安锦华店、大安北部明珠店、大安安北店销售。

截至目前,四平市疾控机构对储存、销售涉疫产品的店面、车辆和库存产品的外包装进行了消毒处理,对外环境、相关食品扩大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直接接触人员已全部实行隔离观察,现存货品已全部封存并进行终末消毒。

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9日期间,在我市草根超市门店大安临江店、大安锦华店、大安北部明珠店、大安安北店购买过冷冻猪蹄的人员主动向社区(村屯)报告,由卫健部门统一安排对相关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家中还有该批次货品的立即停止食用或出售,第一时间向居住地社区(村屯)报告,等待专业部门进行处理。

请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在元旦、春节期间避免采购、食用进口冷链食品;注意餐饮卫生,不直接接触冷冻食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聚集,不聚餐,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咨询受理电话:0436—5211235

大安市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吉林市

吉林市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加之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剧增,聚集性活动增多,进口冷链食品货物物流量增大,加大了疫情输入性传播风险。为认真落实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防控策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严格落实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管控工作。凡是从高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凡是从中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

2.严格落实返(来)吉人员报备和核酸检测制度。即日起,外省返(来)吉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进行报备,如实报告个人基本信息、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并配合属地严格落实相应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是从外省(直辖市)返(来)吉人员必须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实行“落地即检”,体温正常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方可自由有序流动。

3.坚持非必要不返吉和非必要不出省。建议全市居民通知在外地工作的亲属留在当地过春节;同时,请全市广大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需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并做好个人防护。返吉核酸检测及隔离费用自理。

4.减少聚集活动,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节日期间,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要求,不举办线下年会、茶话会、联欢会、庙会等节日聚集性活动。在人员聚集场所,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社交距离。

5.积极引导群众购买冷链、海鲜等食品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购买时注意查验追溯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四证”,不购买无合格证的进口冷链食品或网购冷链食品。收到邮件、快递时注重做好消杀,避免接触感染。

6.加强自身防护和健康监测。外出时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加强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 (村屯)报备并及时到市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向医务人员告知外出旅居史及人员接触情况,配合好疾控中心流调。

7.广大市民主动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用公筷公勺、分餐等良好习惯。节日期间要保持规律作息,科学饮食营养搭配。及时关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官宣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8.返(来)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拒不执行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坚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9日

集安市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春节即将来临,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疫情风险提高。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控各类大型会议、培训、演出、年会等活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大型聚集性会议活动,不得举办大型联欢、聚餐、茶话会、企业年会等活动,倡导线上团拜。倡导树立文明新风,红白事从简。

二、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防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测温、佩戴口罩、环境通风、清洁消毒及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减少聚集活动,减少人员出行。

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须正确佩戴口罩,拨打120电话到发热门诊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

四、鼓励市民朋友就地过节。广大居民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疫情发生地区。医务人员、教师及配偶,中小学学生、幼托儿童及家长等特殊人群非必要不离集,必须离集的要向所在单位(学校)和社区(村)进行双报备。所有外地返(来)集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入住酒店、宾馆、洗浴等住宿场所的,由住宿场所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主动报备旅居史及接触史。

五、减少各类场所人员聚集。商场、宾馆、超市、景区及娱乐场所、冰雪场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规范做好场所消杀、通风换气、环境卫生等工作。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等特殊场所,要从严加强出入管理和人员防护。

六、严防人物交叉感染。不要海淘、代购、邮购国外冷冻产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禁止经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广大消费者应尽可能到正规市场、超市等选购冷链食品,购买时避免用手直接接触,正确佩戴口罩并索要购物票据。处理个人邮寄的物品要做好手卫生和物品消毒。

七、关注权威官方信息发布。我市官方发布平台为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集安发布”;集安人民广播电台“FM104集安之声”、集安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手机APP “We•集安”、微信公众号“微集安”,各官方平台会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市疫情防控相关信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私自篡改已发布的官方信息,不得擅自发布、传播未经官方认证的或其他渠道来源的信息,不得随意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各乡镇街道疫情咨询电话:

团结街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6608565

黎明街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6224173

通胜街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6601918

城东街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6219503

太 王 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6320306

青 石 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6662203

麻 线 乡疫情防控咨询电话:6520060

榆 林 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6642017

凉 水 乡疫情防控咨询电话:6762003

大 路 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6717008

清 河 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6616012

头 道 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6622124

花 甸 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6632476

台 上 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6692006

财 源 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6722106

集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来源:白城发布微信、伊通发布微信、大安市发布微信、集安发布微信、吉林市发布微信

原标题:《转发扩散!重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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