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肃南县出台“两个办法” 社区矫正监管质量再上新台阶

2021-01-08 11:30
甘肃

本网讯(通讯员  常冬梅)为规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和监督管理,细化、量化教育矫正手段,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保障刑罚正确有效实施,甘肃省张掖市肃南县司法局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践,研究制定了《肃南县社区矫正对象积分制考核奖惩办法》《肃南县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分阶段教育管理办法》,并由肃南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印发,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社区矫正对象积分制考核办法共25条,矫正对象自到司法所报到登记之日实行积分制管理,分为表扬、训诫、警告、调整管理级别等方式,重点考核矫正对象服从监督管理、每月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日常报到、请销假、日常事项报告等,每项内容对应相应分值。积分制考核由各司法所具体负责,实行日询查、周报告、月评议,季(年)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及评议结果与管理级别相挂钩,确保考核公平公开。社区矫正对象分类分阶段管理教育办法共21条,矫正小组通过综合评定每个在矫对象的入矫时间、犯罪原因、犯罪类型、改造表现、再犯罪风险等多方面因素,分析研判,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分严管、普管、宽管三个类别监督管理和初期矫正、常规矫正、解除矫正三个教育阶段,因人施矫。两个《办法》的实施,有效解决了考核内容空洞、考核方法单一、抓不住关键的问题等,提高了分类管理的精确性,避免入矫全部严管“一刀切”造成的负面影响,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信心,既方便了基层司法所精准操作,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人性化刑事执行政策。(张掖市肃南县司法局供稿)

来源:甘肃司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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