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阳区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指定执行案

2021-01-06 16:26
四川

2015年,原告李某向被告齐某提供建筑材料,因被告迟迟未付货款酿成纠纷,经法院调解后,被告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加之未查询到可供执行财产,致使该案迟迟不能执结。

2020年11月,经上级法院指定,该案改由恩阳区法院执行,该院对被执行人齐某的财产重新进行了查控,亦未查询到银行存款及其他财产。执行法官又通过查询民政联系到被执行人前妻,辗转多处得知齐某因涉嫌刑事犯罪现羁押于某看守所,该院执行法官立即驱车前往看守所送达执行文书并要求其自觉履行,齐某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拒不配合。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打听终于发现齐某尚有住房一套,遂前往齐某的住处现场进行查封,并联系齐某的亲属,将相关法律关系及后果进行耐心阐述,希望他们能配合做齐某的思想疏导工作。就在该院等候无果准备强制对其房产进行评估时,被执行人的长女主动联系到执行法官,表示其父愿意委托出售房产用以履行债务。鉴于被执行人现正处于羁押期间,无法到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该院执行法官及时联系公证处及看守所,顺利地办理了相关委托公证手续,齐某的女儿很快挂网出售了该房。

2021年1月6日上午,在该院执行干警的见证下,执行人李某如愿收到所欠货款及利息共计15万元,其余利息自愿表示放弃。李某在收到款项后由衷感叹道:感谢恩阳法院,如果不是你们奔波劳顿,我想收回这钱是万万不可能的。

原标题:《恩阳区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指定执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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