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法院:巧用调解职能 化解多年积怨

2020-12-28 17:16
河北

“您能做通被告的工作,化解了我们的纠纷,实在是太厉害了!”这是一起身体权纠纷的原告郭某在实现自己的权益后,由衷地向兴隆法院兴隆法庭庭长冯静表达的感激之情。

2020年12月21日,兴隆法院兴隆法庭受理了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还有十天就迎来新的一年,按照一般开庭程序保证年底前结案已经日不暇给,为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审判任务,避免积案存在,兴隆法庭巧用调解职能将该纠纷化解。

原来,原告郭某夫妇和被告李某均是公交营运车辆的经营者,因为运输线路和营运时间的事宜双方产生矛盾。2018年8月29日,原告郭某夫妇阻拦被告李某驾驶的车辆正常运行,双方发生口角,被告下车后和原告郭某发生撕扯,致使郭某左耳受伤并住院治疗15天,争执之间,被告还损坏了郭某妻子的手机。该纠纷经兴隆县公安局处理,对双方均进行了治安处罚,但未对郭某夫妇的经济损失进行处理。

事过近三年,郭某夫妇向兴隆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其损失。承办法官冯静仔细了解案情后,认为该纠纷事过多年有调解的可能,如果调解成功还能避免积案,提高工作效率。24日上午,冯静法官将原、被告传唤到法庭,着手进行调解。一开始双方剑拔弩张,互不相让,气氛十分紧张,冯静法官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向双方耐心梳理案情,讲事实、摆道理,情理法相结合,不断疏导当事人,原、被告双方互相体谅最终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被告当庭就将赔偿款痛快地给付原告,一起近三年的身体权纠纷案件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兴隆法院坚持按照依法调解、公正客观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司法需求,切实增强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和满足感。

来源:兴隆法院

原标题:《兴隆法院:巧用调解职能 化解多年积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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