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检察: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案温暖了两个家庭

2020-12-11 21:12
福建

“检察机关召开因案致贫对象的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体现了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大力支持,彰显了法律的‘温度’!”参与公开听证会的代表如是说。

县人大内司委主任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日前,尤溪县检察院就两起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县扶贫工作人员、律师、群众代表等人参加,确保此次听证会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例一:2007年9月13日,申请人严某某驾驶摩托车与卢某某摩托车相撞致伤。经鉴定,严某某的伤属八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一处。2008年1月25日,经尤溪县法院调解,严某某与卢某某达成协议,卢某某应支付给严某某赔偿金27533.71元。2008年2月1日,因卢某某未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严某某向尤溪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卢某某无可供执行财产至今未执行到位。

案例二:2012年8月28日,陈某某雇乘申请人叶某某的摩托车,半路上陈某某以右脚背被车刮伤为由与叶某某发生争吵并进行扭打,导致叶某某受伤。经鉴定,叶某某的伤综合评定为重伤。2013年4月19日,尤溪县法院以陈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陈某某应赔偿叶某某各项经济损失297718.05元。2015年5月1日,叶某某向尤溪县法院申请执行,因陈某某没有可供执行财产至今未获得赔偿。

在办理上述两起案件中,该院多次会同公安机关和镇村干部,对严某某和叶某某家庭进行实地调查走访,详细核查了解他们家庭基本情况,并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经核实严某某被列为尤溪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叶某某因为重伤得不到赔偿费,生活陷入困境。

此次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良文主持,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两起司法救助申请案件的基本情况及本次听证会的焦点,阐述了案件审查办理情况、承办意见及拟救助方案。申请人分别陈述了当前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恳请给予司法救助。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调查核实情况及相关证据后,就案件事实和证据向申请人和案件承办人提问,并对案件事实和证据发表意见。最后,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集中评议,均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申请理由充分,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合法,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救助意见。

会后,听证员们纷纷表示,司法救助案件召开公开听证,让老百姓零距离感受检察为民的温暖,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这种工作态度和方法很接地气。

据悉,该院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工作,把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通过司法救助,缓解被害人的生活困难,传递检察温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18年以来,共开展公开听证、公开审查11场次,努力在案件办理中体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该院将提高公开听证的适用率,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原标题:《尤溪检察: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案温暖了两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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