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翔获“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提名奖!

2020-12-06 20:20
重庆

近日,“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结果揭晓,万州法院王翔获“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提名奖。他是全国法院系统内唯一的获奖者。

“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共青团中央、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六部门联合主办,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特别支持。

王翔查看环境违法行为人巡山护林情况

王翔了解环境违法行为人巡山护林情况

王翔事迹

2018年,王翔被查出患有口腔癌,病情稍微好转后,他仍然不忘环境司法工作,坚持在病床上处理案件。经过35次放疗,他毅然回到工作岗位,主动办理大案要案,穿行在大山深处,步行至案涉现场,克服重重困难,躲过多次险情,深入实地调查,开展法制宣传,进行巡回审判,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2016年,被评为首届重庆绿色年度人物。2019年,巫溪县某某电力公司请求撤销巫溪县某某局具体行政行为一案行政判决书荣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

王翔秉持绿色司法理念,履行绿色审判职能,创新绿色司法机制,促成万州法院入额全国首批15家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万州法院为全国首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发出环保禁止令后给当地村民普法

赴奉节县天坑地缝红豆杉基地巡回取证

环境司法法治宣传

审理三峡库区首例电磁辐射污染环境案

2014年11月,王翔主动请缨承办全国首例跨省级行政区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原告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被告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公司水污染责任纠纷案。2018年,组织了对该案执行,修复了破坏的生态环境,不仅保护了巫山县3个乡镇5万人饮用水安全、防止长江水域受到污染,更是司法机关向破坏生态、污染环境行为的强力宣战,吹响了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的号角。2019年12月26日,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第24批指导性案例。

参与执行全国首例跨省级行政区域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王翔参与编纂出台了《关于在三峡库区试行环境保护禁止令的意见》,率先在重庆市发出首份环境保护禁止令。截至2019年,分别在重庆市万州区、开州区等地共发出环境保护禁止令47份,助力环保督察工作,有效防范污染损害后果的扩大,推动了三峡库区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

发放环保禁止令阻止沙石污染

查封忠县某豆腐小作坊违法设施

王翔践行“惩防并举,修复为主”的绿色司法理念,探索包括生态修复责任、替代恢复补偿等在内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修复责任方式,建立长效生态修复机制,联动公、检、法、司及生态环境局、林业局等多部门,创建异地补植与就地补植相结合的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在重庆市长江沿岸4公里、面积达500亩的长江消落带上种植耐水植物中山杉,建成了“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

参加联席会讨论异地补植与就地补植相结合的环境司法修复机制

参与打造异地修复基地——长江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

成片中山杉露出水面

司法保护示范林与滨江长廊交相辉映

王翔积极探索建设三峡库区“一片林、一个庭、一座馆”为主要内容的立体化环境司法模式建设,充分运用“三加一”的审判模式,构建环境行政与司法“哑铃型”互动机制,得到高度评价。

来源:人民法院报、万州法院

原标题:《王翔获“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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