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伤害成儿童致死主因,“一盔一带”降低死亡风险

澎湃新闻记者 胡丹萍
2020-12-02 11:23
来源:澎湃新闻

12月2日是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道路交通伤害也成为我国儿童致伤致死主要原因之一。

“一盔一带”是降低道路交通伤害导致的儿童青少年死亡风险的重要手段。

“0-19岁的儿童青少年里面第一位死亡原因不是传染病也不是慢性病,而是伤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预防控制中心伤害防控与心理健康室副主任邓晓表示,道路交通伤害是我国1-14岁儿童第二大伤害死因,仅次于溺水;在15-19岁青少年死亡里面道路交通伤害则成为了第一大伤害死因,占到了53%。

11月30日,由全球儿童安全组织、国家儿童医学中心北京儿童医院联合主办的“儿童道路交通安全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上多位专家表示,有效的工具使用,比如“一盔一带”(安全头盔和安全带)等是降低道路交通伤害导致的儿童青少年死亡风险的重要手段。

交通事故中儿童颅脑损伤是致死主因

从公安部门和医院就诊统计出的数据都发现,交通事故导致的儿童受伤最多部位都是头部,致死主要原因就是颅脑损伤。

作为北京儿童医院急诊科主任,王荃在工作中经常遇到道路交通伤害的儿童,她和团队对一年半时间内因为创伤性脑损伤(TBI)需要急诊留观和住院的患儿的数据进行总结发现,在126例TBI致伤原因中,排第二位的道路交通伤害有54例,占了43%左右,显著高于发达国家的比例。

“颅脑损伤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致伤致死致残的原因。这跟孩子生长发育有关系,孩子越小脑袋所占身体比例越大,车祸伤当中脑袋受伤比例也会非常之高。”王荃对道路交通伤害事故中的54例患儿进行了分析发现,所有孩子中没有一例使用了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安全座椅,安全带和头盔。“正是因为没使用任何防护措施造成了孩子这样的伤害。”

看过太多因为道路交通伤害导致死亡的案例,王荃强烈呼吁:“不仅是骑乘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要戴头盔,只要孩子跟轮子打交道就要戴头盔,要让孩子从小树立这样的意识。”

12月1日,在北京大学社会化媒体研究中心主办的全球健康与创新传播系列研讨会上,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政策规划室主任戴帅分享的一组数据表明,两轮车驾乘人员发生道路交通碰撞后,伤害的严重程度主要取决于是否佩戴具有防撞性能的安全头盔。

“自行车安全头盔能够减少63%的头部受伤和88%的颅脑损伤。不戴安全头盔的两轮机动车驾驶员头部受伤的危险是戴头盔者的3倍。” 戴帅说,许多发达国家如澳大利亚、新西兰、瑞典等国已立法规定骑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儿童应该佩戴怎样的安全头盔?遗憾的是目前我国没有针对于儿童用专门的头盔标准。

为此,佛山市质量计量监测检测中心检测工程师杜天培建议,我国尽快成立一个头盔的相关行业组织,在大量采集研究我国儿童头型数据基础上制订各种头盔行业标准,并推广执行,从行业自律最终上升到国家标准,从根本上保护我国儿童的安全。

儿童安全座椅首次进入未成年人保护法

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指出,儿童乘员约束系统可以减少婴儿约70%因乘坐机动车而导致的交通死亡事故,可以减少幼儿54%-80%的乘车事故。

“儿童乘员约束系统”就是带有保护带扣的织带或相应柔软的部件、调整装置、连接装置以及辅助装置等,且能将其稳固放置在机动车上的装置,其中主要包括儿童安全座椅。

《未成年人保护法》10月17日修订通过,亮点之一就是儿童安全座椅首次进入《未成年人保护法》。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从国家立法层面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儿童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义务作出了具体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为未成年人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

“这是一个突破。”作为参与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专家,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旭坤表示,能够在一部国家法律里面专门对儿童安全座椅、道路交通安全做出规定,这本身就是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未成年人保护法》又被称为未保领域小宪法,是开展未成年人工作的最重要的遵循,最根本的依托。“它惜字如金,不可能规定特别细致。”于旭坤认为,正因为这样也为下一步《道路交通安全法》、地方上的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留下很大空间。

未成年人乘车时,最安全的方式是使用与其年龄和体型相匹配并且质量达标的安全座椅。

虽然儿童安全座椅进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具体实施标准却需要更细致的规定。“我们希望出台发布更详细的规定,比如多高的身高,多大年龄,什么样的体重,需要配备什么样的儿童安全约束系统,这样才能够真正减少儿童伤害。”于旭坤呼吁。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