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批乡镇卫生院评价结果的公示

2020-12-01 21:50
山东

日前,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第三批乡镇卫生院评价结果的公示。

关于第三批乡镇卫生院评价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卫健委《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和《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建设与管理标准--创建与评价指南》,近期,各区(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进行了第三批乡镇卫生院评价,经区(市)评价,全市有8家镇卫生院评价为甲等卫生院,12家镇卫生院评价为乙等卫生院。市卫生健康委于11月19日至20日组织专家组对甲等卫生院进行了复核。

经区(市)初评市级复评达到甲等卫生院名单:

滕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界河镇卫生院)

滕州市鲍沟中心卫生院

滕州市张汪中心卫生院

滕州市柴胡店镇卫生院

山亭区北庄镇中心卫生院

市中区齐村镇卫生院

市中区西王庄镇卫生院

台儿庄区泥沟镇中心卫生院

经本区(市)评价达到乙等卫生院名单:

滕州市滨湖镇卫生院

滕州市南沙河镇卫生院

滕州市东沙河镇卫生院

滕州市洪绪镇卫生院

滕州市木石镇卫生院

滕州市官桥镇卫生院

山亭区水泉镇卫生院

山亭区店子镇卫生院

山亭区徐庄镇中心卫生院

市中区永安镇中心卫生院

峄城区古邵镇卫生院

台儿庄区邳庄镇卫生院

如对以上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枣庄市卫生健康委联系。

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

原标题:《关于第三批乡镇卫生院评价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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