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印发第9号总河长令:全面推进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工作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通讯员 赵雪峰
2020-12-01 16:16
来源:澎湃新闻

近日,广州市委书记张硕辅和市长温国辉共同签署颁发广州市第9号总河长令,要求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443条合流渠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清污分流改造施工进行得如火如荼

由“底线约束”走向“提质增效”

广州市水环境治理“十三五”规划目标基本完成,正处在由“底线约束”向“提质增效”转型的关键时期,合流渠箱则是现阶段制约广州市水环境治理迈向高质量发展的一大突出矛盾,主要原因是:雨季排涝时截污闸、拍门开启,渠箱内合流水溢流入河涌易导致河涌水质变差;雨季时,合流渠箱难以充分发挥行泄通道功能,缓解区域内涝的作用有限;合流渠箱防渗性能差,大量河涌水、地下水、山水通过渠箱进入污水系统,挤占污水空间,不利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广州海珠区晓港湖水质清澈见底

延伸河湖长制治理模式

自2019年9月《广州市总河长令》(第4号)签发以来,经过1年多的实践,广州市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在天河区深涌流域、海珠区北降涌、白云区景泰涌等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广州市河长办在牵头推进该工作的过程中仍遇到了困境:

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与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类似,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任务,仅依靠管网建设难以达到目的。同时,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工作涉及渠箱沿线的违章建筑拆除、排水单元达标、“散乱污”场所整顿、征地拆迁、交通疏解、管线迁改等各项工作,需要依托河(湖)长制的平台,由各级河长牵头,发动各部门、区、街(镇)、村(居)联合行动,形成大兵团作战合力。目前广州市合流渠箱并未按照明涌的治理模式,逐条明确治理责任主体和治理任务目标,不利于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工作较好较快推进。

空中鸟瞰流溪河两岸 

水生植物丰茂的流溪河太平段

针对以上问题,广州市河长办提出了三项解决措施:

推动构建合流渠箱河(湖)长制管理体系,明确全市443条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工作的责任人、建设内容、完成时间、截污闸(堰)开闸计划等,形成了《广州市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目标及责任体系》。

合流渠箱“开闸”行动纳入河长制考核。各区总河长是合流渠箱“开闸”行动第一责任人,各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要延伸河湖长制治理模式,明确每条合流渠箱的区、镇(街)、村(居)三级责任人,全力推进合流渠箱沿线的违法建筑清拆整治、排水单元达标创建,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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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北降涌清污分流施工后开闸实景

在市河长办现有架构下,参照排水单元达标攻坚小组的模式,在河长办工程督办组内成立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攻坚推进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合流渠箱清污分流改造相关工作。

全市443条合流渠箱,20条已完成清污分流改造;397条已纳入工作方案。资金纳入水务部门年度投资计划逐年安排,未纳入年度计划的由相关区加快完成前期工作,及时提出增补需求。5条结合地块开发同步实施改造;另21条暂未明确改造计划,将由相关区对必要性进行论证后,有序开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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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汤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