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解纷】都是邻里 有事好商量

2020-11-30 18:42
云南

日前,沾益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原告方自愿撤回起诉。

余某某、黄某某与徐某某、李某某等7人同为由曲靖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某小区住户,楼层共有10户,余某某、黄某某居住在2楼,徐某某、李某某等7人从4楼起依次往上居住,3楼暂无人居住。

今年8月,因余某某、黄某某二人不在家,8月9日晚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其家里出现霉臭味,找其亲戚打开房门,屋内污水臭气熏天,地面被混杂的油污等厨房污水淹没,需穿水鞋才能进到室内,遂打电话告知。8月10日上午,物业来电,已找人对厨房地下污水管道进行疏通,时长约1小时。

余某某、黄某某认为,其屋内受污水浸淹的原因是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定期疏通的义务,及楼上7住户长期从厨房下水道倾倒油污等厨余垃圾、污水,因而导致厨房主下水管道底端堵塞,进而导致楼上7住户的污水全部从地漏反灌至自家屋内,使得室内木地板、家具、墙壁不同程度受潮、发霉、脱落,预估经济损失11440元,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物业公司及楼上7住户进行赔偿。

因该案涉及户数较多,都是一幢楼的住户,如果不把这个“疙瘩”解开,肯定不利于今后邻里关系和谐。为真正调处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该小区物业公司进行调解。

余某某、黄某某

“我们也不想把他们告到法院,但是事情发生以后他们都没有任何作为,一气之下,我们只得向法院起诉。”

住户

“他们家受损不一定是楼上污水造成的,也有可能是自家没有对管道进行疏通从而导致污水反漏。”

物业

“我们已经履行了定期疏通义务。”

调解现场,双方各抒己见。基于上述意见,承办法官着重对原告方进行了普法宣传,告知其在不能拿出证据的前提下,以上损失必须经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得出因果关系及损失结论。同时,对被告进行了耐心的劝解,基于原告家的损失,能否进行适当的补偿,被告认为补偿没有问题,但对于原告没有与众邻居沟通协调就直接诉到法院的行为感到气愤和不能理解。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愤怒情绪慢慢缓解,原告表示,为了邻里以后的相处,他们自愿撤回起诉;被告方也对原告遭受的损失表示同情,均表示在责任明确的前提下愿意分担原告的经济损失,并且在以后厨房使用中会更加注意清洁卫生。

文:陶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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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排版:李 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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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多元解纷】都是邻里 有事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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