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优秀村规民约展播③】宁国市仙霞镇孔夫村的“村规”约定了啥?

宣城女性
2020-11-27 21:02
未知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文明办、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命名全市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通知》(皖民基字〔2020〕88号),其中,市民政局联合市妇联等多部门推荐的宣州区澄江街道花园村、广德市新杭镇箭穿村、宁国市仙霞镇孔夫村、泾县云岭镇梅村、旌德县版书镇南关村、旌德县蔡家桥镇华川村和宁国市南山街道白云社区入选全省优秀表彰名单。

今天,继续来看这些村(社区)的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看他们如何“约”出文明乡风

03

宁国市仙霞镇孔夫村

村规民约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提出需要规范的内容和解决的问题,并组织群众广泛协商,根据群众意见拟定村规民约,同时听取村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法律顾问、妇联执委等意见建议,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把关,并将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形成审议稿,提交村民代表会议审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修订完善后提交会议表决通过后,报镇党委、政府备案,经严格把关后予以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解决农村基层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洽、家园和美,保障村民群众安居乐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爱、崇德向善,传承优良传统文化,树立良好村风民风。

第三条 本村村民应当自觉遵守本村规民约。干部、党员要带头遵守本村规民约。

第二章:美丽家园

第四条 积极配合参与“三线四边”、环境卫生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共建美丽家园、共创美好生活。自觉维护好村内公共设施的完好性,不得随意破坏垃圾桶、垃圾池、花池、路灯、健身器材等配套设施。违反上述规定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节后果给予50-500的罚款处理,直至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第五条 共同遵守村庄整体规划,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要先报批,严禁未报先建、少批多建。村民建设无条件服从村庄规划统一安排。旧宅改建要先报村,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违章建筑由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拆除。

第六条 共同维护村庄整洁,认真做好自家房屋前后的卫生保洁;绿化带不能种植任何农作物,如有发现直接拔除;损坏花木者进行经济处罚,损失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提倡实行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处理、定点投放,严禁向溪流、沟渠丢垃圾、排污水、乱倒建筑垃圾、笋壳和山核桃蒲等农业废弃物。恶意乱丢、乱堆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经调查属实的,责令当事人自行清除,并视情节严重给予100-500元的处罚;禁止未经批准规模化养殖畜禽,严禁乱扔乱丢病(死)畜禽,恶意丢弃病死畜禽,经调查属实的,责令当事人自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以上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由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第七条 增强生态环保意识,不得使用明令禁止的农药,降低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推广施用有机化肥;禁止在山林、田边焚烧农作物桔杆、杂物、灰柴等,如若发生火灾,必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 珍惜和保护农田、山林、水源等资源,倡导山核桃采摘期不得早于白露前两日,每年封山采摘日期由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确定并进行公告通知,采摘封山期严禁与山场管理经营无关人员上山捡、拾山核桃风籽,一经发现视同偷盗,给予每个山核蒲或每粒山核籽5元的处罚;冬笋禁挖期,一经发现偷挖冬笋者,给予每根冬笋20元的处罚;偷盗山核桃树苗者,给予1年种植苗50元的处罚,2年种植苗100元的处罚。

第九条 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畅通,停放车辆,不得随意占道,不准在村道、主道搭建违章建筑、堆放废土、乱石、杂物,不准在路道上乱挖排水沟,不准在路肩上种植作物,侵占路面。

第十条 不得私自安装用水用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每起200元的处罚。

第三章:移风易俗

第十一条 倡导立家规、传家训、树家风;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俭办,不铺张浪费,不盲目跟风攀比;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搞宗派活动。

第十二条 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工作,严格遵守“四个倡导”、“四个树立”。

(一)倡导婚事新办,树立新型婚俗观。倡导控制婚宴参加人员、礼金标准、待客时间、用餐标准。坚持从简操办婚礼,倡导婚礼车队规模不超过8辆,男女双方婚礼宴席不超过20桌,家庭自办每桌不超过400元(不含烟酒,含食材及厨师劳务费),酒店办理不得超过800元(不含烟酒)。随礼金额不超过300元/人。鼓励举办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爱心”婚礼、草坪婚礼等新型婚礼。

(二)倡导丧事简办,树立新型丧葬观。提倡厚养薄葬,简化治丧仪式,缩小治丧时间和规模。全村严禁私建坟墓,严控超标准翻新坟墓,坚决抵制占用耕地修建坟墓。倡导新增骨灰进入公墓集中安葬,严禁乱埋乱葬;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采取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络祭祀等绿色生态方式祭奠逝者、寄托哀思,改变随意焚烧丧葬祭祀用品和燃放鞭炮等陋习。

(三)倡导小事不办,树立新型人情观。控制人情往来的范围,老人做寿、满月周岁、升学入伍、乔迁新居、开业店庆等喜庆事宜提倡不办或简办,倡导以一束鲜花、一句问候、一条信息等方式表达贺意。

(四)倡导恶俗禁办,树立新型生活观。摒弃低俗庸俗媚俗行为,集中整治过度闹喜、燃放烟花鞭炮、鸣放电子礼炮高音喇叭、沿路抛撒祭品、建豪华墓葬等旧俗陋习。严厉打击看风水、占卜、做法事、念经等封建迷信活动,打击邪教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倡导娱乐麻将,禁止从事麻将赌博和谋利。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每年进行先进评比,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后,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家庭和村民个人,优先向上级部门推荐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十星文明户和美好家庭。对获得以上评比前一、二、三等奖的村民当年给予必要的物资和精神奖励。

第十四条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经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后,村民委员会可视情节严重作出如下处理:

1.对行为人酌情作出批评教育;

2.对行为人责成赔礼道歉、写出悔改书,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曝光;

3.责令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罚金入村专用账户,用于公益事业、扶贫救助和奖励举报者;

5.取消享受或暂缓享受本村的各项优惠待遇。

第十五条,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得评为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十星文明户、清洁户和美好家庭。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村规民约由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村规民约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经提交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孔夫村第十届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守“约”,人人有责

2019年度,孔夫村太阳二组孔金娣老人因患急性心脏病过世,孔夫村书记徐盛斌组织班子成员第一时间赶到,对过世老人家属成员进行了村规民约中移风易俗、厚养薄葬、安全食品的宣传和要求,通过做工作,得到过世家属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取消了乐队、减少了开支,尽量将丧葬最简化,这也是村规民约持续深入人心 的成果。

来源:市妇联权益发展部

原标题:《【宣城市优秀村规民约展播③】宁国市仙霞镇孔夫村的“村规”约定了啥?》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