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信访投诉问题8批45件

4月14日,我市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辽宁省工作协调组交办的第8批信访案件6件,其中涉生态2件,涉水1件,涉土壤3件。6起案件按照部门职责及环境监管事权分别交办给本溪满族自治县、溪湖区、明山区、南芬区及本溪供电公司办理。

截至4月14日14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本溪市工作协调组共接到辽宁省工作协调组交办群众举报案件45件,已经向涉案单位交办案件45件,分别交办给两县四区、高新区、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本溪供电公司及沈阳铁路局本溪车务段办理。

以上举报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

本报记者 白璐

详见4月16日《本溪日报》一版

来源:早安本溪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信访投诉问题8批4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