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司法查控促执结 冻结账户忙履行

甘洛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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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甘洛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利用“总对总”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赵某的银行账户,促使一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快速执结。

赵某与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给付租赁款174563.19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按期支付相应款项,赵某向甘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甘洛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利害关系,但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始终未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的账户进行冻结,这一措施实施后,给被执行人带来了极大的影响,被执行人立即主动和执行干警联系,并于当日下午14时50分通过转账的方式给付案款,执行干警随即将被执行人的银行卡解冻,使其回归了“正常”的生活。

甘洛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持司法为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结合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强力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推动执行工作,为群众的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司法查控促执结 冻结账户忙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