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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 谁普法”
近日,永安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赖劲松走进永安市电视合,就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断卡”行动和打击倫越国(边)境犯罪的相关问题进行法治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提高警惕意识,抵制电信网络诈骗,増强守法意识。
精彩问答
问题1
问
我市司法机关在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方面都开展了哪些专项行动?
答
为了维护老百姓的利益,我市近年来一直把打击和预防电信网络诈骗作为“一号课题”,把守护群众财产安全置于重中之重的位置,我们司法机关也一直把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为我们的工作重点。今年来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的黑色产业链,我们开展了“断卡”和打击偷越国(边)境的专项行动。
问题2
问
目前我市比较高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有哪些?
答
一是网络交友诱导投资、赌博、炒股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相亲网站或者社交软件,与受害人发展成恋人、朋友等关系,在获得受害人信任后让被害人参与赌博或投资、炒股,先以小利诱惑大额追加投资来骗取钱财,这就是我们俗称的“杀猪盘”;二是兼职刷单类诈骗。诈骗分子通过互联网宣传网络兼职刷单业务,以高额佣金诱骗受害人上钩,待受害人刷单金额较多时,就会以系统卡单、系统错误、激活账户为由,要求其继续刷单或汇保证金,骗取钱财;三是贷款诈骗。诈骗分子以低息贷款诱骗一些急需周转资金的受害人上钩,然后以收取保证金、手续费,预付利息、验资费的名义实施诈骗;四是淘宝退款诈骗。诈骗分子通过非法渠道买入受害人个人订单信息,以退款、退货、补偿等利益诱惑受害人进行相应操作,进而骗取钱财。此外就是冒充领导、同事、老师、学生家长等熟人关系进行诈骗。
问题3
问
如何理解“断卡行动”?
答
现在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QQ、支付宝等个人账户都实行实名登记制,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不敢用自己的账户,就向社会收购、租借这些账户用于转移赃款和洗钱使用。“断卡”就是打击、整治出售、租借这些个人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
问题4
问
将电话卡、银行卡贩卖给诈骗分子使用,是否可能构成犯罪?
答
刑法上有个罪名叫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供银行卡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资金结算帮助,达到一定数额的即可构成本罪。出租、出售、出借自己名下的卡和账户是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征信记录,还要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
问题5
问
偷渡至境外打工人员的遭遇?
答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电信网络犯罪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犯罪分子转移到境外,并打着高收入的幌子,从国内骗取打工人员偷渡至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赌博或相关的上下游犯罪活动,等待他的也并不是高薪优待,如果完不成“业绩”还可能面临肢体残害、非法拘禁、殴打虐待等等。
问题6
问
老百姓在平时的生活中要如何增强防患意识和守法意识,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答
请大家一定要牢记:
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要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网络赌博、网络刷单这些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大家不要参与!
网络犯罪就在身边,请大家不要为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发现有买卖银行卡、电话卡、偷越国(边)境行为的,请向公安机关举报!有这些行为的,也趁早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如果大家遇到了什么问题或者还想进一步了解有关的法律知识,可以拨打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也可以扫描文章底部二维码关注我们“永安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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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永安市检察院
原标题:《为民办实事|全民防电诈 永安检察在行动》